为深入贯彻《****办公室****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济教办〔2023〕15 号)精神,****教体局****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要求,积极响应和解决社会、家长对于课后服务的需求,****面向社会引入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结合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重新遴选一批具备进校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协同学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元需求,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新时代“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课程需求
(一)艺术素养课程:管乐、京剧、二胡、舞蹈、竹笛、口才与表演、硬笔书法等,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二)体育健康课程:篮球、跳绳、棋类、游泳、跆拳道等,增强学生体质,培养运动兴趣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科技探索课程:机器人、编程、科学探索等,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思维。
(四)其他:名著欣赏与阅读、英语口语交际、逻辑思维能力等,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及综合素养。
三、遴选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拟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审批部门审批,持有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并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3.****学校****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内部管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5.成为课后服务承接主体前三年内未有过被****学校课后服务资格名单经历,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无违规开展培训活动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为非公益机构团体的,应具有两年(含)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培训经验。
7.符合学校根据课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等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拟引入的社会专业人员应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体资质条件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或考评。
2.品行端正,符合《****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
3.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第三方机构进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本条要求执行,****学校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符合上述要求提供承诺保证。
四、材料报送
1.所有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真实有效。按以下目录清单顺序采用 A4 规格纸张装订成册:
A.封面(注明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日期等信息)
B.目录
C.资质证明材料(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D.人员资质材料(教师的专业资质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
E.场地与设施证明材料(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设施设备清单及维护记录等复印件)
F.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内容、计划、评价方式等)
G.教学管理制度、(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H.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以往服务案例等)
2.提交材料应清晰、整洁、完整,复印件应保证文字、印章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缺失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审核的,责任由报送机构自行承担。
五、报送方式
1.第三方机构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地点:****西校区传达室。
2.同时将电子版材料(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 “[机构名称]+ 校内课后服务遴选材料”。
六、报送资料时间及地点
2025年6月26日-7月1日8:00~17:00进行提交资料。注:报****学校西校区传达室,信封封面上注明:[机构名称]+ 校内课后服务遴选材料。
地点:****(**市**区营市街158号)联系方式:****9117
七、遴选流程
1.****小组。
2.资格审查:****小组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其是否符合遴选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机构进入遴选环节(电话通知参与现场遴选)。
3.开展遴选:由****小组****委员会,结合学校“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课程预设及第三方机构资质情况开展遴选工作,遴选方式包括听取机构汇报、查阅课程资料、现场答辩等,从课程质量、师资水平、服务保障、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采用评分的方式进行排序,确定入围机构名单。
4.推荐备案:****小组依据排名择优推荐参加区级复审。
八、签订协议
****小组参照《****学校引入第三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白名单》以及遴选推荐情况,联合家长代表与相应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期限一年),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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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