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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要求,现选取潮河桥以南、潮**岸,长度约1.1千米作为生态恢复岸线修复区域。修复完成后,按要求编制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报告。
二、项目要求
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修复完成后10日内完成认定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中选机构需协助甲方开展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项目整体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选取方式
项目采取自主谈判方式。
1、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海洋环境检测业务资质和业务人员,承担过类似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