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大学****中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本项目分A、B包:
其中A包(海师大厦):海师****大学龙昆南校区(临街楼宇,面朝**市**区板桥路),1988年立项建设、1994年投入使用,2013年闲置至今,总建筑面积9400㎡,含主楼8层、副楼5层。本项目采取**经营模式,由****(以下简称“甲方”)招标引进中标方(即乙方),对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B包(执谊楼):****大学****招待所及教师休息用房,****大学**洋校区东一门左侧(临街楼宇,面朝校际路),于2006年建设、2008年投入使用,由主楼6层、副楼3层、附属楼1层等三部分连体组成,总建筑面积6579㎡。本项目采取**经营模式,由****(以下简称“甲方”)招标引进中标方(即乙方),对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和经营管理。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4.2. A、B包合同履行期限:**期限:10年。时间从试运营期结束之日起计算,且进入正式运营期(即时间从正式开业之日起计算,装修时间和试运行时间不计算在内)。**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继续**。**期满后,****大学****中心所有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
4.3.**方式: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投资实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供2024年度纳税系统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纳税系统的财务报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标委员**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中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存在不良记录[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7.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评标委员**时现场网上查验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初步评审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26日~ 2025年7月2日,每天上午9:30~12:00 下午15:00~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场北区B(6-9)座1909室
3.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标段/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市**区蓝天路51****酒店5楼)开标2。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市**区蓝天路51****酒店5楼)开标2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2.本次项目招标公告、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龙昆南路99号
联系人:符老师
联系方式:182****243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北区B(6-9)1909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898-****7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898-****7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