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 发文日期: | 2025-01-08 | |
| **县鸦滩镇 | 生成日期:2025-01-08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键词: | ||
为进一步适应**县鸦滩镇枫岭村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正确引导与控制乡村建设各项活动,科学合理地建设现代化乡村,特编制《**县鸦滩镇枫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现根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及《**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2021-2023年)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批后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
《**县鸦滩镇枫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详细内容见附件)
二、村庄类型
枫岭村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枫岭村全域国土范围,国土总面积为733.42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五、规划人口
规划期末规划范围户籍人口约4585人。
六、规划方案
1、规划定位
【总体定位】
充分利用枫岭村的区位交通优势,以及水稻、油茶等特色种植的基础,进一步明确村庄
发展目标,提升规划的指向性。通过全域水、田、林、村的全要素构建,打造集“现代农
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型乡村。
2、主要规划指标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至规划期末,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27.77公顷;
(2)耕地
至规划期末,耕地面积461.96公顷。
(3)建设用地
至规划期末,建设用地面积106.41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面积78.16公顷。
3、村庄规划指标一览表
杨闸村规划指标一览表
| 类型 | 指标(单位) | 规划基期年(2021) | 规划目标年(2035) | 变量 | 指标属性 | 备注 |
| 目标指标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 — | 427.77 | — | 约束性 | |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457.13 | 461.96 | 4.83 | 约束性 | ||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 — | — | — | 约束性 | ||
|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93.42 | 78.16 | -15.26 | 约束性 | ||
| 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114.48 | 106.41 | -8.07 | 约束性 | ||
| 效率指标 | 户数(户) | 1082 | 1134 | 52 | 预期性 | |
| 户籍人口规模(人) | 4650 | 4585 | -65 | 预期性 | ||
| ****基地面积(㎡/户) | 645.08 | 615.40 | -29.68 | 预期性 | ||
|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人) | 200.90 | 170.47 | -30.43 | 预期性 | ||
| 留白用地(公顷) | 0 | 1.50 | 1.50 | 预期性 | ||
| 质量指标 | 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 | — | 100 | — | 预期性 | |
| 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100 | — | 预期性 | ||
| 饮水供水率(%) | — | 100 | — | 预期性 | ||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100 | — | 预期性 |
4、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发展五大产业,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总体产业发展布局。
一心:以村部为****服务中心;
两轴:“人”字产业发展轴,分别为省道237发展轴和省道363发展轴;
三区:整体形成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区、现代农业种植区、****基地。
现代种植区:以现状优质的农业**为载体,加强农业技术的普及,扩大种植规模,推
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农业机械化生产。同时,**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走
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道路。以粮食作物种植为主,保障粮食产量,同时发展养殖业。与企业
联动突出创新驱动引领以产学研相结合为抓手将复合种植、生态循环种养、测土配方施肥、
绿色病虫害防控等新技术运用到生产中打造标准化、****基地和研究实践基
地。通过土地流转、股份**、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动、家庭经
营、集体经营、**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
****基地:大力发展油茶种植,通过各方渠道将油茶种植规模化,通过油茶种植扩
大村民收入,采用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协+农户等方式,实现
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乡村休闲旅游发展区:依托优良自然条件,以本次村庄规划为发展契机,加强枫岭的乡
村特色旅游塑造;合理布局旅游+产业用地,推动人居环境与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枫岭村农耕体验、特色观光、生态依据旅游型村庄。。
七、公示方式:****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枫岭村公开栏。
八、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6日(共30日)
九、联系方式:139****8556;办公室电话:0556-****016
附件: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图
4.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附件1 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附件2 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附件3 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方式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m2) | 用地面积(公顷) | 投资估算(万元) | 建设主体 | 协作部门 | 建设年限 | 备注 |
| 1 | 土地整治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改造提升 | 见图所示 | — | 17.08 | 55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建设用地复垦 | 改造提升 | 见图所示 | — | 13.79 | 83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5 | |||
| 低效林草地复垦 | 改造提升 | 见图所示 | — | 1.90 | 8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5 | |||
| 坑塘复垦 | 改造提升 | 见图所示 | — | 0.35 | 15 | 村 | 上级政府 | 2025 | |||
|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复垦 | 改造提升 | 见图所示 | — | 0.29 | 12 | 村 | 上级政府 | 2025 | |||
| 水系整治 | 改造提升 | 北干渠 | — | 7.64 | 15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2 | 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 | 道路畅通工程 | **/改造提升 | **-张明道路(5m);村部-**(5m)、栈羊(5m)、大塘(6m)道路 | — | — | 72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停车场建设 | ** | 刘畈组、双合组 | — | — | 8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公交站点 | 改造提升 | 枫岭组 | — | — | 1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健身广场 | ** |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 — | 200-300m2/个 | 7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公厕 | ** |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 — | 60m2/个 | 7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污水处理 | ** | 所有保留居民点 | — | 80m2/个 | 32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5 | |||
| 3 | 农村住房 | 农村住房整治 | 改造提升 | 所有提升型居民点 | — | — | 38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住房建设 | ** | 枫岭组、双合组、刘畈组 | — | 2.41 | 96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5 | |||
| 4 | 产业发展项目 | 新增工业 | ** | 刘畈组 | — | 0.37 | 3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 ** | **组 | — | 2.06 | 165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5 | 人居环境 | 公共空间绿化 | 改造提升 | 全域 | — | — | 30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房前屋后绿化 | 改造提升 | 全域 | — | — | 30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田园果园 | 改造提升 | 全域 | — | — | 20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缆线整治 | 改造提升 | 全域 | — | — | 300 | 村 | 上级政府 | 2024 | |||
| 合计 | 4966 | ||||||||||
附件4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 枫岭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本村耕地保有量461.96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27.7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本村园地6.26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本村林地68.2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本村草地0.7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7.2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69.7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3公顷。****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09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本村工矿用地7.52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9.90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8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用地。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78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地0.70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1.5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照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75.61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