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拟审批帕底工业园区德宏川行服饰有限公司纺织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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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芒****工业园区****纺织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日期:2025/6/25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园区****纺织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个工作日: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30日。

电话:0692-****187 传 真:0692-****559 通信地址:**大街105号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园区****纺织制造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省德宏****园区帕底片区三期标准化厂房8栋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公司

项目概况

****园区****纺织制造加工项目位于**省德宏****工业园区三期已建好的8栋标准化厂房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98度28分46.704秒,北纬24度21分42.095秒;项目厂房占地面积约2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74.63平方米,总投资759万元,购进布料进行剪裁、缝纫、检验、(一次性内裤进行洗水脱水、烘干、灭菌)包装等工序,进行女士内裤生产,设计年产量3000万件,其中常规女士内裤约1500万件、一次性内裤1500万件;项目总投资759万元,环保投资为57.5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7.58%。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工艺较为简单,施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施工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存在的环境影响因素为粉尘、灭菌解析环氧乙烷废气,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一次性内裤洗水废水,洗脱水、烘干机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噪声为生产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主要固体废物包括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碎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环氧乙烷空瓶、废活性炭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设备改造、安装、装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和粉尘,为间歇性污染源,呈无组织排放,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施工物料、少量建筑垃圾有序堆放并遮盖,将施工扬(粉)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选择运输线路和运输时段;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清扫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易洒落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以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2、污水

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IT31962-2015)A 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噪声

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物料进场仅在白天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进一步减缓施工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生活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渣土及部分设备安装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主要为原辅料运输、转载、布料裁剪、包装粉尘,汽车尾气及一次性内裤灭菌及解析废气(环氧乙烷)等,粉尘、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废气,环氧乙烷灭菌废气为有组织废气。

(1)原辅料运输、转载、布料裁剪、包装等无组织粉尘

项目工艺简单、产品单一,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购进布料进行剪裁、车缝、检验、包装等工序,进行女士内裤生产,在原辅料运输、转载、布料裁剪、包装等工段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采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保持车间卫生清洁,及时清扫、密闭车间加强通风换气等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及外排,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非常小。

(2)运输车辆尾气

项目内生产所需原辅料及生产的产品需通过运输汽车运输,在汽车的启动和停放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CH、NOx等,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自然空气扩散,厂区绿化、周边农作物吸附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灭菌及解析废气

项目使用环氧乙烷对生产的一次性女士内裤进行灭菌,项目年需灭菌一次性内裤1500万件,每次灭菌解析时间总时长为12小时,2小时进行设备预热加湿,8小时进行加药灭菌,2小时进行解析排气;项目设置2台灭菌解析设备,最大排气为1288h。

灭菌完成后,通过自动抽真空排出环氧乙烷气体,然后送入无菌空气置换环氧乙烷气体,平衡柜内外气压,反复多次直至排尽,并确保进入柜内不会发生缺氧或中毒,灭菌、解析过程产生的环氧乙烷废气分别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30m排气筒(DA001)排放。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环氧乙烷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经扩散后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表1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2mg/m3;同时经过调查有组织最大落地浓度10m处为项目厂房楼顶,无组织最大落地浓度200m处为耕地,因此项目建成后,按照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环氧乙烷废气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不利影响。

项目废气经处理后,环氧乙烷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环氧乙烷)有组织排放标准120mg/m3,无组织排放标准2mg/m3,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一次性内裤洗水废水,洗脱水、烘干机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洗水用水为自来水,不添加药剂,冲洗及地面清洁含有少量清洁剂,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常规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总磷等。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日常办公生活污水,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常规污染物CODcr,BOD5,SS,氨氮、总磷等。

项目日常办公生活污水,工艺洗水、脱水、烘干设备清洗、车间清洁少量废水统一经厂房内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入厂房东北侧配套设置的三级****园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现状监测报告,目前项目日常办公生活污水,设备清洗、车间清洁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本项目建成后与目前实际情况相比,仅增加了洗水、脱水、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水,洗水用水为一般的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药剂,新增废水产污工段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与现状废水污染物一致,根据企业现有污水监测报告,后期项目产生的污水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购进布料进行剪裁、缝纫等工序进行女士内裤生产,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为裁剪机、刀车缝纫机、锁边车(包缝机)、锁边车、验针机、包装机等均为低噪声固定设备,主要噪声源强在50-65dB(A)之间;本次环评阶段计划新增设备主要为洗脱机、烘干机、环氧乙烷灭菌设备及环氧乙烷废气处理设备,洗脱机、烘干机、环氧乙烷灭菌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主要新增噪声设备为环氧乙烷废气处理设备引风机及空压机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

本项目主要生产线仅在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夜间尾气处理设备中的空压机、引风机正常运行;项目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经优选设备,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减震、软连接处理,设置单独隔声间后,经预测本项目厂区设备昼间、夜间噪声在东、南、西、北厂界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周围主要为工业企业,距离居民区距离较远,与项目距离均大于50m,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昼间项目在生产运营时,需要车辆运输生产原料及产品等,其进出厂区时会产生交通噪声,该部分噪声具有突发性和间歇性的特点,声源噪声约为65~75dB(A);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源强贡献值经过叠加运输车辆噪声后,各点噪声贡献值有所增加,评价要求禁止夜间进行运输作业;昼间运输车辆行驶必须限速、禁止鸣笛、控制载重量,加强管理制度,规范运输方式,将交通噪声降到最低限度。

综上,项目运营期设备在正常运营情况下,经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环评建议,必须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总的来说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现状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碎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环氧乙烷空瓶、废活性炭等,无废机油等其他危险废物产生。

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碎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布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包装袋集中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排放和倾倒;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率100%。

5、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环节包括:使用、储存易燃、有毒化学品(环氧乙烷)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泄漏、废气治理设施故障或损坏,造成生产废气直接排放污染环境、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具体措施为:

(1)厂区、环氧乙烷及危废间设置严禁烟火的警示牌,对明火严格控制;配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灭火器应布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确保能正常使用。同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

(2)制定巡查制度,对有泄漏现象和迹象的部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加强火源管理,杜绝各种火种,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和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3)环氧乙烷及危废间设置为独立、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配备防爆、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排风系统),库房应远离热源、火源及静电区域,禁止存放其他物品。暂存间划分为2个区域,并设置分隔围挡,用于分别暂存环氧乙烷钢瓶(含空瓶)和废活性炭,避免环氧乙烷和废活性炭接触、混合。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的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4)环氧乙烷及危废间常规储存温度一般要求低于30℃,最长保存期限不超过6个月,储存区域需干燥、防晒,避免阳光直射;使用耐腐蚀、耐压材质的钢瓶或储罐(如不锈钢、碳钢)且需垂直放置并固定支架,防止倾倒。环氧乙烷钢瓶需配备压力表并定期检查密封性,防止泄漏。

(5)搬运时轻拿轻放,避免撞击、振动;阀门操作需缓慢开启,出气口不可对人,冬季若需加热容器,应在阀门开启后进行,加热后需先移除热源再关闭阀门。操作人员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进入储存区;设置专人管理,仅授权人员可操作环氧乙烷,非工作人员禁止接触开关或进入储存区。操作人员需接受专业培训,熟悉应急预案及防护措施。

(6)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以及《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应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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