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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81MADLJXNQ2X | 建设单位法人:池帮君 |
| 池帮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瑞鹏电机内) |
| ******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2-制鞋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954-C1954-橡胶鞋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飞云街道飞云新区(**瑞鹏电机内) |
| 经度:120.****705 纬度: 27.****00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9 |
| 温环瑞建〔2024〕29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81MADLJXNQ2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81MADLJXNQ2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3********5236977 | 竣工时间:2025-03-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互联网 |
| 年产胶鞋150万双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胶鞋80万双 |
| 设备未上齐,未达到批复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F(局部):开炼区、出型区、切片区、挤出区、切条区、冲胶料区、压大底区和修剪打磨区等; 4F(局部):冲垫区、三合一区、冲帮区、做帮区、验帮区、打眼/打扣区、贴合成型区、硫化区和整理包装区等。 | 实际建设情况:1F(局部):开炼区、出型区、切片区、挤出区、切条区、冲胶料区、压大底区和修剪打磨区等; 4F(局部):贴合、成型、三合一流水线区、检验区、打眼/打扣区、硫化区和整理包装区等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开炼:将密炼好的胶料与硫化剂(颗粒状硫磺)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加到开放式开炼机中进行开炼。开炼主要是通过开放式开炼机两个相对回转的辊筒对胶料产生的剪切、挤压作用,使胶料原有的大分子链被打断,从而使得胶料原有的弹性降低,可塑度提高。辊筒对胶料产生的剪切、挤压,使得胶料温度逐渐上升。开炼成片过程通过夹套冷却水进行冷却。开炼时间约为15min/次,开炼过程中橡胶因受热会引起部分有机气体溢出,成分较为复杂,主要成分为烷烃、烯烃和芳烃、聚异戊二烯的裂解产物等,主要监控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同时开炼废气中含有微量含硫恶臭物质而具有异味(以臭气浓度为表征)。开炼出来后的物料有一定温度,经过自然冷却后,切断备用。 ②出型:通过出料机(出型机)制成一定规格的胶片,用于下道的工序生产。此过程温度约为50~60℃,时间约15min。 ③冷却、切片:开炼出来后的物料有一定温度,经过自然冷却后,切断备用。 ④挤出(围条、头皮、芯底):出型后的胶料根据产品要求采用出型机拉出需要的规则条状,此过程需要采用蒸汽加热,加热温度约为70~80℃,为流水线式作业。挤出来后的物料有一定温度,经过自然冷却后,备用。 ⑤压大底:开炼后的胶料剪切成小块,放入鞋底模具中,再将模具放入压底机(液压机)中进行加热成型,采用蒸汽加热,温度控制在120~130℃,时间约为3min。经压底机(液压机)加工后,即得到半成品鞋底。 ⑥修剪、打磨:胶鞋底制作完成后,采用砂轮机对鞋底内边缘进行打磨,使鞋底的内边缘变得粗糙,以便于后续鞋面与鞋底的粘合。 鞋帮制作 ①冲帮:利用冲帮机将合布好的布料得到的帮面材料裁剪出不同尺码的鞋帮合布。 ②缝邦:将鞋帮、鞋垫缝合到一起,该项加工不在厂内进行,委外加工。 ③验帮:检查、校验鞋帮的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返回上道工序或废弃。 ④打眼、打扣:检验合格后,将鞋帮打眼打扣用作后续工艺。 鞋垫制作 ①冲垫:利用委外合布得到的布料采用缝纫机,鞋垫材料裁剪出不同尺码的鞋垫,此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和噪声。 ②三合一:将2层鞋垫面料中间插入橡胶插跟(外购)以增加后跟高度,并以水性胶粘剂粘合。 成型流水线制作 ①套鞋楦:将缝制合格的鞋帮套在对应尺码鞋楦(鞋模)上用于后续工序作业。 ②刷帮胶:鞋帮里刷胶,后续与鞋底贴合。该工艺使用水性胶粘剂或水性PU胶或处理剂。 ③干燥:鞋帮上胶后放入吊篮内,经流水线进入干燥箱内进行干燥,一方面去除胶水中的水分、稳定剂及挥发性溶剂与鞋帮布面与大底快速粘合,另一方面通过加热水胶水具有更好的黏性。干燥箱温度加热温度控制在50~60℃,40min左右。 ④夹前帮、拉中帮、夹后帮:人工将鞋帮和鞋楦就位、拉平。 ⑤前检:检查板好鞋的歪正、后跟高低、色差等,不合格产品回前道工序调整。 ⑥刷大底、干燥:用水性胶刷胶鞋大底,刷好的鞋底置入烘箱内干燥。与刷帮胶工段干燥工艺相同。 ⑦贴心底、贴头皮、上大底:将鞋帮连同鞋底与大底贴合。 ⑧压单气:用单气机检查大底是否歪斜,如有大底不合格的,应返回上道工序处理;将大底擂紧,有卷边的现象用刀片沾汽油拨开,修复完整后方可下线。 ⑨打围条胶、干燥、贴围条:按照围条的宽度在鞋底、鞋帮上处理剂、胶粘剂,之后放入烘箱内干燥,达到要求后贴围条。 ⑩压双气:检验围条颜色、商标尺码是否一致,确认无误后用双气机将鞋子左右勒紧。 ⑾擂鞋、后检:用十字架将胶鞋围条辊压,完成后脱楦,检查胶鞋制作质量。 ⑿挂鞋:将检验合格后的胶鞋挂上鞋架,准备进入硫化罐硫化。 ⒀硫化:硫化过程中发生了硫的交联,这个过程是指把一个或更多的硫原子接在聚合物链上形成桥状结构。反应的结果是生成了弹性体,它的性能在很多方面都有了改变。从物性上即塑性橡胶转化为弹性橡胶或硬质橡胶的过程。硫化过程保持密闭,硫化后自然冷却,蒸汽通过蒸汽排气阀排至专用管道中,部分排出损耗,部分自然冷却形成冷凝水,最终流入冷凝水储罐中储存,冷凝水均回用于间接冷却水。本项目硫化罐通过电蒸汽发生器(电加热)供热,温度为120℃,蒸汽仅通入硫化罐表面的蒸汽管道,不进入硫化罐内,并通过硫化罐自带的散热装置传递热量进行间接硫化,硫化时间约为1h,每天运行4h。橡胶硫化时由于高温会产生挥发性的烟气,该烟气组分复**变,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开炼、出型、挤出、压底工序上方设置上吸罩,并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尽量放低罩口,罩口设置软帘进行合围;设置独立密闭的硫化车间,硫化罐设有专门的排气阀,用于排放水蒸气以及硫化废气,排气阀接入冷凝水储罐,部分水蒸气在管道中自然冷却形成冷凝水,流入储罐中储存。要求冷凝水储罐的出气口接入废气管道,硫化罐开盖处设置上吸罩,罩口设置软帘;在贴合成型流水线刷胶工位设可移动式吸风管,吸风管尽量靠近废气产生点,烘道进出口设上吸罩,罩口设置软帘,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高至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打磨粉尘:对每台砂轮打磨机打磨工位进行三面围挡收集打磨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高至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回用于间接冷却过程,不外排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回用于间接冷却过程,不外排 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企业已在开炼、出型、挤出、压底、硫化、贴合成型、三合一废气上方设置集气罩,硫化车间已设立独立的集气罩,硫化罐设有专门的排气阀,在贴合成型流水线刷胶工位设可移动式吸风管,烘道进出口设上吸罩,吸风管尽量靠近废气产生点,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高至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已对打磨工位进行三面围挡收集打磨粉尘,收集的粉尘经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高至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已合理安排生产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夜间不生产。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32 | 0.048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171 | 0.019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0009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1785 | 0.528 | 0 | -0.528 | -0.528 | / |
| 1 | 化粪池 | 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 值》(DB 33/887-2013)。 |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凝水回用于间接冷却过程,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适时添加,不外排。 | 2025年04月01日、04月02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区总排放口水质,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总氮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标准限值。 |
| 1 | DA001 | 本项目炼胶、压底、硫化等橡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 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规定的排放限值;炼胶、硫化过程 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标 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本项目开炼、出型、挤出、压底、硫化、贴合成型、三合一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引高至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 2025年04月01日、04月02日废气监测结果表面,本项目开炼、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苯系物(以甲苯计)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排放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以甲苯计)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4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4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 2 | DA002 | 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成型线、三合 一等制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规定的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4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高至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高度约25m | 2025年04月01日、04月02日废气监测结果表面,本项目开炼、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苯系物(以甲苯计)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排放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以甲苯计)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4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排放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046-2017)中表4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项目已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生产期间关闭车间门窗,夜间不生产。 | 2025年04月01日、04月02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 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规定;固废的管理还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国 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生产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危险废物须按环评要求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制鞋边角料、橡胶边角料、集尘、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废砂轮片、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废机油。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制鞋边角料、橡胶边角料、集尘、废布袋、一般包装材料、废砂轮片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企业在4F生产车间内东南侧设置一个防渗、防漏、防晒,贴有警示标识,面积为10m2的危废仓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收集并转处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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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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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CODcr和NH3-N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另外,****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市属于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因此实行区域内等量削减。本项目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0.072t/a,替代削减量为0.072t/a;VOCs排放量为0.528t/a,替代削减量为0.528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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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