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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隆基**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隆基**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市**县
公示内容:本项目**单回架空送出线路总长11.165km,其中**县境内涉及10个塔基点位,路径长度3.16km;**县境内涉及22个塔基点位,路径长度8.005km。
联系人:苏经理
公示时间:2025.6.25-2025.7.23(20个工作日)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