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场地
社区普惠托育机构拟建地址为西****社区,分别为:
1.****社区叠翠园小区,纺苑社区二楼,社区用房总建筑面积350㎡,拟将原有建筑二层改造为托育用房,计划开设托大班2个,提供40个托位。
2.**山****社区盈北家园C区,社区用房二层,建筑面积373.2㎡,拟改造为托育用房,计划开设托大班2个,提供托位40个。
3.****社区园缘小区,社区用房一楼,建筑面积175㎡,拟改造为托育用房,计划开设混龄班1个,提供托位18个。
“**宝宝屋”****居委会,房屋面积15-200平米不等(详见附件)。
(二)建设要求: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和“**宝宝屋”****社区用房,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在社区建设嵌入式普惠托育机构。社区普惠托育机构由申报单位投入部分资金装修建设,“**宝宝屋”由申报单位自行基础改造,幼儿用房设备、玩教具设备及文化氛围营造等部分由中央财政普惠托育服务项目装备补贴统一采购配置。在协议年限内,房屋免费使用,所有运营费用(含水、电、暖、燃气等)和人力支出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服务要求: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WST 821-2023 )》《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行业规范要求,宝宝屋的运营必须符合《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行业规范要求,需于项目申报本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提供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且符合托育机构备案和普惠性托育机构的认定条件。应遵守国家、地方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提供托育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亲子课堂、家庭教育公益课堂等公益活动,为促进**区婴幼儿健康成长作出贡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或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托育服务;
(二)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材料
****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社区普惠托育机构的单位需提交建设和运营方案(建设方案包括总体构思理念,估算机构前期投入、工程规模、工期安排和其他内容等;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质、运营理念、收费标准、课程设置、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未来规划等内容);申报宝宝屋的单位需提交运营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质、运营理念、收费标准、课程设置、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未来规划等内容);
(四)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以上材料必须全部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社区普惠托育机构/“**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材料”。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三楼311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4日(7个工作日,不包括周末),8:30至12:00,13:30至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单丽媛
联系电话:0951-****760
邮箱:****@163.com
五、评审方式
****社区托育建设项目/****社区宝宝屋场地,申报单位超过3家及以上时,**区卫健****小组召开会议,围绕申报机构资质、行业经验、服务方案及人员队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依据评审得分,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评审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
六、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对此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 ****社区普惠托育机构 “**宝宝屋”建设及运营机构报名表.wps
**区拟建设“宝宝屋”场地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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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