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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5年**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培育壮大秸秆产业,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样板,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能力稳步提升。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く**省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承担主体及支持对象主******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养殖场****公司,优先支持秸秆**利用量大、工作基础好、综合利用潜力大的企业。
二、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中央补助资金51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落实补助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科学还田等关键环节,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示范推广高效清洁秸秆收集打包技术和机具,培育收储运主体,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因地制宜统筹****中心和收储点,打造秸秆收储运典型模式。鼓励已建、在建和****服务中心积极拓展秸秆收储运功能。对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必要的设备进行补贴,包括:秸秆捡拾机、秸秆打包机、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输送带、地磅、消防器材等专用设备,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对收储运作业进行补助,收储运每吨秸秆补助不高于100元(不得与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利用重复补贴,即同一吨秸秆不能补贴两次)。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
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秸秆颗粒饲料、清选揉丝、破壁处理、菌酶发酵、全日粮配方等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技术水平,逐步建立秸秆饲料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集中**跨县区打造秸秆饲料化利用优势产业带。围绕奶牛等草食家畜发展、种养结合、秸秆青贮、打捆、压块、膨化处理等内容有关机械购置补贴。包括:自走式青储收割机等青贮机械、秸秆铡草机、秸秆打捆机、秸秆打包机、TMR搅拌机等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
(三)秸秆直接还田
充分考虑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农民实施意愿等因素,聚焦玉米、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因地制宜推广覆盖、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措施,集成秸秆科学还田技术模式,提高秸秆科学还田技术的应用覆盖率。在秸秆还田沃土县,打造秸秆高效还田千亩以上展示区,形成秸秆科学还田技术规程,带动开展规范化、机械化还田作业。满足农户(经营主体)对机械化秸秆还田机具的需求,对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及作业等进行补贴。包括:秸秆粉碎还田机、大马力秸秆还田机、旋耕机、稻麦联合收获机、玉米联合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械、小麦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机、腐熟剂抛撒机、深松机等及其他与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相关设备(含定位、监测等附属设备)购置补贴,中央资金补贴额度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30%。对实施秸秆深埋还田、碎混还田、覆盖还田少免耕、快速腐熟还田、腐熟剂抛撒作业的,作业补贴不高于20元/亩;购买腐熟剂补贴不高于5元/公斤。
(四)开展监测评价
对主要种植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监测测算,为秸秆**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重点评价秸秆还田对耕地质量、作物生长和病虫草害发生等方面的影响(具体要求参照农业农村部科技司《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和秸秆还田监测工作的通知》)。数据及监测情况,统一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各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乡(镇)推荐,按照规定的****农业农村局新能源站。
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拟购买设备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优先选定符合******社)作为项目承担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遴****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项目的承担主体,要按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实施,****农业农村局规定的任务量。经农业农村部门验收后,按照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二)申报要求
1.******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基本账户信息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现有秸秆加工、储存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3.现有相关机械设备明细清单。
4.2024年以来秸秆收储利用情况工作总结,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工作业绩需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证明。
5.其它体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人员和设备配备、经营状况水平、工作保障等证明性材料。
6.******社)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
上述材科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政府初审****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申报时限要求,纸****农业农村局新能源站。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实施资格。
2.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申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5****农业农村局项目。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7月2日
报名地点:****农业农村局新能源站
联系人:高**
联系电话:0312-****016
附件 1.**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材料
2.**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承诺书
****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