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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虞征预公告字〔2025〕1号 | 所属主题: | 土地征收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县城郊乡范围内,四至范围:西至**路,**伊尹大道,北至杨老家村盘,南至至信三路。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涉及城郊乡杨老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保障性**工程类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四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根据《******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号)要求,****将同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7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