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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局编制了《**市**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仓库)》,现公告如下:
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仓库位于**市博美镇,用地面积3.4714公顷,调整后为城镇用地。
****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人民政府进行张贴公告。
附件: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仓库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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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