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0月19日《**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政府令第181号)和《****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暨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2025年6月25日,市委副秘书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明华组织召开**县第二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会议对1.仁果乡加卡村村民西绕多吉;2.旺达镇则巴村村民仁青桑珠;3.田妥镇**寺僧人益西曲扎;4.中林卡乡十字卡村村民登拉;5.旺达镇普绒村村民仁真次加;6.扎玉镇吉普村村民旺西绕;7.旺达镇乌雅村村民洛增江村;8.中林卡乡十字卡村村民玉卓珍玛;9.下林卡乡西巴村村民青永卓玛;10.旺达镇东达村村民扎西;11.中林卡乡雅达寺僧人嘎松;12.田妥镇邦达村村民益西达瓦;13.东坝乡军拥村村民泽邓罗布;14.扎玉镇然巴村村民帕珠;15.田妥镇沙益村村民达瓦江村;16.扎玉镇吉普村村民阿姆;17.扎玉镇米巴村村民布姆西绕;18.中林卡乡琼卡村村民扎松;19.仁果乡兰果村村民益西次仁;20.中林卡乡十字卡村村民阿达;21.田妥镇田妥村僧尼巴登。21户临时救助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现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不实,请予以举报。
一、联席会议审批结果
会议同意对21户困难群众予以救助(详见救助对象花名册)。
二、政策依据
1.《**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政府令第181号)。
2.《****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暨全面推进“救急难”工作的通知》(藏民发﹝2018﹞135号)。
3.《**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三、救助金额及资金出处
**县2025年第二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救助对象共计21户,拟定救助金额共计468872.77元,以上救助资金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公示时间及举报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
社会救助联席会议联系人:次仁拥增 152****1858
****办公室:0895—****140
五、救助对象花名册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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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