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丹**库区灌河流域**县桑坪镇至双龙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丹**库区灌河流域**县桑坪镇至双龙镇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工程项目区位于**市**县西北部,治理段起点为灌河流域桑坪镇段,终点为灌河流域双龙镇段,治理长度73.2km。
建设性质:**
项目概要:工程建设内容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厂建设、乡镇污水管网建设、生态护岸和污染底泥清理工程。建设规模为:人工湿地工程11处,总面积109869m2;****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为5000m3/d,配套污水管道总长度为5.55km,****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000m3/d;建设桑坪镇、石界河镇、米坪镇、军马河镇、双龙镇五个乡镇污水管网21.4km;生态护岸工程,沿河道长度28.295km建设生态护岸;污染底泥清理23.74km,清理58.5万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一兵
联系电话:176****0764
邮箱:****@163.com
地址:**县建设东路23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郑丁榜
联系电话:186****9255
邮箱:****@qq.com
地址:**省**市宛**张**路包庄育人巷西侧2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gUXxaT00KBFCURpzicEs0Qpwd
提取码:37i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期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