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S重组及药物研发生产基地A区项目(阶段性)

审批
河北-石家庄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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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01MABQJQTY8K李世旭
戴朝鑫**省石****开发区
石家****开发区仓宁路70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CNS重****基地A区项目(阶段性)****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20-C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石****开发区 **石****开发区
经度:114.628333 纬度: 37.972222****审批局
2024-06-03
石高环表〔2024〕06号****0101MABQJQTY8K001V
2025-02-1230192.2
200****
****0101MABQJQTY8K****
****0101MABQJQTY8K**茂成达****公司,**宝隆****公司
911********832667F,911********450813C2024-12-06
2025-04-012025-04-20
2025-05-212025-06-18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https://www.****.com/content/97500.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CNS重****基地A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高新区郄马路以南,太行大街以西,太行西街以东,仓宁路以北K28地块。项目总投资401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市生物医****公司建成的68835m2厂区,完成各单体的工艺安装、机电安装、设备采购等及配套工程。采用连续工艺微球预制备、微球灌装、微球专用溶剂灌装、无菌过滤、浓缩、干燥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达到200万套;采用微晶溶液配制及除菌过滤、初混悬、研磨、混合与熟化、灌装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300万支。****CNS重****基地A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高新区郄马路以南,太行大街以西,太行西街以东,仓宁路以北K28地块。项目总投资401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市生物医****公司建成的68835m2厂区,完成各单体的工艺安装、机电安装、设备采购等及配套工程。采用连续工艺微球预制备、微球灌装、微球专用溶剂灌装、无菌过滤、浓缩、干燥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达到200万套;采用微晶溶液配制及除菌过滤、初混悬、研磨、混合与熟化、灌装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300万支。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CNS重****基地A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高新区郄马路以南,太行大街以西,太行西街以东,仓宁路以北K28地块。项目总投资401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市生物医****公司建成的68835m2厂区,完成各单体的工艺安装、机电安装、设备采购等及配套工程。采用连续工艺微球预制备、微球灌装、微球专用溶剂灌装、无菌过滤、浓缩、干燥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达到200万套;采用微晶溶液配制及除菌过滤、初混悬、研磨、混合与熟化、灌装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300万支。****CNS重****基地A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高新区郄马路以南,太行大街以西,太行西街以东,仓宁路以北K28地块。项目总投资4019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市生物医****公司建成的68835m2厂区,完成各单体的工艺安装、机电安装、设备采购等及配套工程。采用连续工艺微球预制备、微球灌装、微球专用溶剂灌装、无菌过滤、浓缩、干燥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达到200万套;采用微晶溶液配制及除菌过滤、初混悬、研磨、混合与熟化、灌装等关键工序,以满足CNS系列产品商业化生产需求,预计年生产规模300万支。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分阶段建设(共两阶段),本阶段实际建设与环评内容相比:厂区建设的全自动软水器未在环评报告设备表中列出,但环评预测水平衡已考虑软水制备给排水量;环评中纯水系统设计建设18t/h、注射用水系统设计建设6t/h、纯蒸汽系统设计建设1.5t/h、组合式空调机组设计建设12台、冻干机自动进出料系统设计建设型号为API-D,实际纯水系统设计建设10t/h、注射用水系统建设7t/h、纯蒸汽系统建设1~3.6t/h纯蒸汽发生器、组合式空调机组建设24台、冻干机自动进出料系统建设型号为Loslator-S,实际建设满足项目需求,且本阶段产能不增加,废水排放不增加,第一阶段(本阶段)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经查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微球车间生产过程中废气经“尾气回收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QC质检、研发实验室废气经“换气排风系统+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车间通过对各水池及污泥暂存间进行密闭,然后将废气由集气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餐厅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生产车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9m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 QC质检、研发实验室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TVOC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氯化氢、甲苯(苯系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甲醇、丙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乙腈、正己烷、三氯甲烷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29m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车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硫化氢、氨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 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餐厅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及《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13/5808-2023)中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小型油烟排放限值要求。 2、食堂废水排入厂区隔油池,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初步处理后与生产线工艺废水、CIP系统清洗废水、洁净服(实验服)清洗废水、非洁净地面清洗废水、QC质检、研发实验废水、废弃物蒸汽灭菌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纯蒸汽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锅炉排水、空调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设计规模900m3/d,采用“缺氧+三级好氧”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回用,剩余废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标准,同时满足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同时采取必要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处置。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项目环评登记表主要内容:危废暂存间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高出屋面3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1、废气 本阶段废气主要为微球车间生产废气、污水处理车间运营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废气、锅炉烟气以及厂区内逸散的无组织废气。 本阶段微球车间生产过程中废气经“尾气回收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污水处理车间通过对各水池及污泥暂存间进行密闭,然后将废气由集气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于屋顶3m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烟气经低氨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取车间密闭的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上排放口编号为排污许可证-排放口许可编号)。2、废水 本阶段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线工艺废水、CIP系统清洗废水、洁净服(实验服)清洗废水、非洁净地面清洗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纯蒸汽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锅炉排水、空调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初步处理后与生产线工艺废水、CIP系统清洗废水、洁净服(实验服)清洗废水、非洁净地面清洗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注射用水制备废水、纯蒸汽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锅炉排水、空调系统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同排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设计规模900m3/d,采用“缺氧+三级好氧”工艺)处理,处理达标后的中水回用,剩余废水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 建设项目本阶段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泵类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定期检修等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控制不正常高噪声产生,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 本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本阶段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废玻璃、废滤芯(空调机组)、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统一收集后外售。 本阶段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过滤器、不合格品、生产废液、沾染药剂废包装、实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等,污泥暂存于污泥暂存间内,采取防渗防漏措施,收集后委托****处理,其他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处理。 厂区设危废暂存间1座,总占地30m2,设计储存量15t。危废暂存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10cm/s,满足相关要求。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分阶段建设(共两阶段),本阶段实际建设与环评内容相比:项目环评中危废暂存间建设面积为100m2,危废暂存间实际建设面积为30m2,厂区危废中转周期为半年,建设的危废暂存间能够满足贮存中转需求;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优化,废暂存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出屋面3m排气筒(DA003,排放口编号为排污许可--排放口许可编号)排放,危废暂存废气非甲烷总烃为有组织排放。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经查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租赁**市生物医****公司“**市国际生物医药园项目一期工程-CNS重****基地A区项目”建成后的厂房建设本项目,已对不同的生产区分别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如下:其中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车间内池体进行重点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10cm/s。05API生产楼、06固体生产楼、07微球生产楼、08仓库、09工程楼、10化学试剂仓库、11甲类(3、4项)仓库、丁类堆场、雨水蓄水池、初期雨水池、生产消防合用水池进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效果或参照GB 16889执行。01综合办公楼、02质检研发楼、03餐厅、南门卫室(门卫收发室)、北门卫室及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本项目租赁**市生物医****公司“**市国际生物医药园项目一期工程-CNS重****基地A区项目”建成后的厂房建设本项目,已对不同的生产区分别采取了有效的防渗措施,具体如下:其中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车间内池体进行重点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10cm/s。05API生产楼、06固体生产楼、07微球生产楼、08仓库、09工程楼、10化学试剂仓库、11甲类(3、4项)仓库、丁类堆场、雨水蓄水池、初期雨水池、生产消防合用水池进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效果或参照GB 16889执行。南门卫室(门卫收发室)、北门卫室及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分阶段建设(共两阶段),第一阶段(本阶段)建设除02质检研发楼、03餐厅外的所有主体工程,年产微球及微球专用溶剂200万套,微晶300万支。第二阶段建设02质检研发楼、03餐厅,质检研发楼购置相关质检、研发设备等,餐厅配备灶台。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经查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硫化氢(吨/年) 氨(吨/年)
0 9.055 0 0 0 9.055 9.055
0 2.807 5.165 0 0 2.807 2.807
0 0.028 0.258 0 0 0.028 0.028
0 0.088 0 0 0 0.088 0.088
0 0.12 0 0 0 0.12 0.12
0 13492 0 0 0 13492 13492 /
0 0.07 0.345 0 0 0.07 0.07 /
0 0.943 1.724 0 0 0.943 0.943 /
0 0.164 0 0 0 0.164 0.164 /
0 0.145 0.201 0 0 0.145 0.145 /
0 0.004 0 0 0 0.004 0.004 /
0 0.035 0 0 0 0.035 0.03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车间 执行《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标准,同时满足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污水处理车间设计规模900m3/d,采用“缺氧+三级好氧”工艺,并预留高浓废水处理设施用地 经检测,****处理站出口外排废水中pH值为6.9~7.0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值为6.3mg/L、化学需氧量浓度均值为28mg/L、总氮(以N计)浓度均值为1.30mg/L、氨氮(以N计)浓度均值为0.287mg/L、总磷(以P计)浓度均值为0.94mg/L、色度均值为8倍、氯化物浓度均值为90.1mg/L、悬浮物浓度均值为20mg/L、总有机碳浓度均值为5.6mg/L、急性毒性浓度均值为0.03mg/L,均满足《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同时满足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pH值:6~9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180mg/L、化学需氧量≤360mg/L、总氮(以N计)≤40mg/L、氨氮(以N计)≤40mg/L、总磷(以P计)≤5mg/L、色度≤120倍、氯化物≤300mg/L、悬浮物≤250mg/L、总有机碳≤15mg/L、急性毒性≤0.07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微球车间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尾气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1根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检测,企业DA001微球车间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7.37mg/m3,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0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51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经计算,该工序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71.6%。
2 污水处理车间排气筒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各水池及污泥暂存间进行密闭+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DA002污水处理车间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41mg/m3、氨排放浓度为1.20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117mg/m3,均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氨排放浓度≤20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5mg/m3),氨排放速率为4.01×10-3kg/h、硫化氢排放速率为3.90×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122无量纲,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氨排放速率≤4.9kg/h、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经计算,该工序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为67.7%。
3 危废暂存间排气筒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非甲烷总烃≤30mg/m3) 危废暂存间采取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高出屋面3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DA003危废暂存间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10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医药制造工业标准(非甲烷总烃≤30mg/m3)。
4 锅炉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低氮燃烧器+1根29m高排气筒DA004 DA004锅炉排气筒出口外排废气中折算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折算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23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气黑度≤1级)。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间、风机设置消声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间、风机设置消声器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检测范围值为58.7~61.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昼间≤65dB(A))。该企业夜间不生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车间内池体进行重点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10cm/s。05API生产楼、06固体生产楼、07微球生产楼、08仓库、09工程楼、10化学试剂仓库、11甲类(3、4项)仓库、丁类堆场、雨水蓄水池、初期雨水池、生产消防合用水池进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效果或参照GB 16889执行。南门卫室(门卫收发室)、北门卫室及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 危废暂存间、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车间内池体进行重点防渗,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k≤1.0×10-10cm/s。05API生产楼、06固体生产楼、07微球生产楼、08仓库、09工程楼、10化学试剂仓库、11甲类(3、4项)仓库、丁类堆场、雨水蓄水池、初期雨水池、生产消防合用水池进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效果或参照GB 16889执行。南门卫室(门卫收发室)、北门卫室及厂区内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包装、废玻璃、废滤芯(空调机组)、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器、不合格品、生产废液、沾染药剂废包装、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等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废包装、废玻璃、废滤芯(空调机组)、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外售;废过滤器、不合格品、生产废液、沾染药剂废包装、实验废液(包含在线监测废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泥等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不涉及 不涉及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①桶装物料存放在专用位置处,并设置围堰或托盘,容积不小于单个容器最大储存量;储存区地面采用耐腐蚀硬化处理,贮存必要的沙土等堵漏物资,以防物料泄漏时的应急处理之需。 ②物料贮存场所设置安全标准。按照规范对凡需要迅速发现并引起注意以防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均按要求涂安全色。 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物料的安全贮存、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 ④专人定期对储存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泄漏隐患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汇报。 ⑤危废间液态危废存在泄漏风险,建设单位应根据标准要求,建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液态危废贮存桶的最大储量,并需设置危险废物泄漏液及渗滤液导排管网及收集池(或收集槽)。 ⑥危险废物转移至危废间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记录表》,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流向。 ⑦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捆扎等措施,严防振动、撞击、摩擦和倾倒。 ⑧为避免物料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实施“三级防控”措施,以避免企业因防范措施不力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企业除要求采取以上基本措施外,更应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设计、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①桶装物料存放在专用位置处,并设置围堰或托盘,容积不小于单个容器最大储存量;储存区地面采用耐腐蚀硬化处理,贮存必要的沙土等堵漏物资,以防物料泄漏时的应急处理之需。 ②物料贮存场所设置安全标准。按照规范对凡需要迅速发现并引起注意以防发生事故的场所、部位均按要求涂安全色。 ③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物料的安全贮存、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程,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 ④专人定期对储存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泄漏隐患立即向上级负责人汇报。 ⑤危废间液态危废存在泄漏风险,建设单位应根据标准要求,建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液态危废贮存桶的最大储量,并需设置危险废物泄漏液及渗滤液导排管网及收集池(或收集槽)。 ⑥危险废物转移至危废间采用专用的工具,危险废物转移需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记录表》,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流向。 ⑦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捆扎等措施,严防振动、撞击、摩擦和倾倒。 ⑧为避免物料泄漏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企业实施“三级防控”措施,以避免企业因防范措施不力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企业除要求采取以上基本措施外,更应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评价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设计、建设,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租赁**市生物医****公司建成的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该厂房由**市生物医****公司进行建设,运营期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运行管理本项目租赁**市生物医****公司建成的厂房,租赁协议见附件。该厂房由**市生物医****公司进行建设,运营期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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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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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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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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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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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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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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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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