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公告(茅征告字〔2025〕12号)

审批
湖北-十堰-茅箭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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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茅征告字〔2025〕12号)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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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土地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10:15:00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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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茅征告字〔2025〕12号

G316****黄连垭至艳湖段**工程项目(一期)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件:****政府关于G316****黄连垭至艳湖段**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671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6月9日

四、征地范围:**市**区武当路街道顾家村。拟申请用地总面积3.8301公顷,其中农用地3.7524公顷(含耕地0.1988公顷),建设用地0.0777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8301公顷,其中农用地3.7524公顷(含耕地0.1988公顷),建设用地0.0777公顷。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四至边界见《G316****黄连垭至艳湖段**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

五、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征地补偿标准依据《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Ⅰ级),每公顷补偿90.3万元(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偿费占60%);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政府关于各县市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的批复》(十政函〔2024〕21号)和《关于公布实施**市**区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成果的通知》(茅政函〔202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

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它土地权利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社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七、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鄂政土批〔2025〕671号)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市**区武当路街道顾家村,并已在****门户网站(网址:http://maojian.****.cn/)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关于G316****黄连垭至艳湖段**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671号)

2.《G316****黄连垭至艳湖段**工程项目(一期)建设用地 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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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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