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区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厅关于全面开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助力乡村**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25号)相关要求,我镇组织编制了《**市**区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召开《规划》编制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最终参会通知为准)
地点:****政府(具体地点以最终参会通知为准)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编制《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
1、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水**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有关工作的公民、社会组织、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2、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邮箱:****@qq.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政府将于2025年6月26日前根据报名的情况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政府公告栏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4年11月05****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加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镇将根据报名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听证参加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联系方式:****政府
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790-****003
【水**】附件:《**市**区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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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