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消毒产品生产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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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12MA01QCWF9G王雁
陈蕾**市**区
****经济开发区恒业七街6号及6号院62号楼1至4层20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卫生消毒产品生产项目
2021版本:046-日用化学产品制造C2689-C268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市**区 ****开发区恒业七街6号及6号院62号楼1至4层201
经度:116.78147 纬度: 39.6089****环境局
2020-05-19
通环审〔2020〕0060号****
2025-04-29500
10******公司
****0112MA01QCWF9G******公司
****0112MA01QCWF9G**中检****公司
****0106MA008RB98G2025-03-01
2025-03-042025-03-20
2025-04-292025-05-30
https://www.****.com/content/98677.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多元消毒灭菌剂10万个单位、食品级多元消毒灭菌制剂10万个单位的生产能力年产多元消毒灭菌剂10万个单位、食品级多元消毒灭菌制剂10万个单位的生产能力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料—配液—搅拌、均质—检测—罐装—成品抽检、留样—入库交付。原料—配液—搅拌、均质—检测—罐装—成品抽检、留样—入库交付。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需达标排放,标准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标准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项目所用设备必须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厂房采用隔声门窗,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危险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水厂处理;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该实验室设有强力通风风机,实验室废气含少量的非甲烷总烃经通风口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20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实验室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本项目选用先进的噪声小的机械设备,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音等措施,夜间不生产。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 年 1 月 1 日实施)、《**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不设食堂,采用空调制冷、供暖,不得使用非清洁燃料。 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预测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应控制在 0.008 吨/年、0.0005 吨/年、0.0032 吨/年以下。本项目没有设食堂,采用空调制冷、供暖,未使用非清洁燃料。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0.00726t/a、0.00044t/a、0.002445t/a;满足总量要求的控制要求。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073 0.008 0 0 0.007 0.007
0 0.0004 0.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24 0.0032 0 0 0.002 0.0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 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验室是废液作为危废处置,浓盐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放 对废水总排放口进行取样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活性炭吸附装置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 3 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实验室使用 75%酒精对仪器等消毒,设有强力通风风机,废气经通风口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1根 20m 高排气筒排放 对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措施,厂房采用隔声门窗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 实验室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厂房采用隔声门窗 厂界噪声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危险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妥善处理未污染环境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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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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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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