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号厂一期)

审批
甘肃-平凉-庄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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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5MABP3T5U2Q李志松
李建军**省**市**县
**市**县水洛镇新光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号厂一期)****
2021版本:41--089-生物质能发电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省**市**县 水洛镇新光村
经度:105.99509 纬度: 35.15908****生态环境厅
2023-03-08
甘环审发〔2023〕3号/
35000
5096****
****0825MABP3T5U2Q******公司
****0102MA7233MT32******公司,****公司
916********271923F,****0700MA7F99P4972024-11-20
2024-11-212025-11-21
2025-05-292025-06-25
https://gongshi.****.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范围为**县、**县、**市及其周边乡镇经现场调查项目属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服务范围为**县、**县、**市及其周边乡镇。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运行后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年处理垃圾13.33万吨。设置一条日处理400吨的机械式炉排焚烧炉、1台额定蒸发量每小时45吨的余热锅炉、配备1台10兆瓦的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大于8000小时。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和批复进行建设,设置有一条日处理400吨的机械式炉排焚烧炉、1台额定蒸发量每小时45吨的余热锅炉、配备1台10兆瓦的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大于8000小时。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垃圾焚烧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置方式”主要生产装置为1套日处理400t的机械式炉排焚烧炉、1台额定蒸发量每小时45吨的余热锅炉、配备1台10兆瓦的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主要原辅料为生活垃圾、氢氧化钙(90%)、氨水(20%)、活性炭、阻垢剂、螯合剂、水泥等,主要燃料为助燃柴油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和批复进行建设,项目生产工艺、原辅料未发生变化,燃料未发生变化,没有造成污染物的增加。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3T+E燃烧控制”,降低二噁英类产生源强。净化后的焚烧炉烟气污染物浓度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烟囱须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行校对,在线监测结果应采用电子显示板进行公示并与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监控中心联网,烟气在线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烟气中的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浓度和焚烧运行工况指标中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 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路线尽量避让人口密集区;垃圾进卸料大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以减少恶臭污染物外逸;配备1套活性炭除臭装置,在停炉时用作除臭,污染物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项目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水泥仓仓顶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要求。 施工期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无外排。运营期根据水质分类进行处理,一体化设备净水设施废水、锅炉软水车间及锅炉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水等含盐废水,直接作为出渣机冷渣用水、车间清洁冲洗用水、垃圾运输引桥、地磅区冲洗用水和垃圾卸料平台冲洗用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垃圾运输通道、厂房等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渗滤液一同进入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浓度须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水质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划定防渗区域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建立地下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确保污染得到控制治理。 加强固体废物分类处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协议单位拉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处理后须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并送****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脱水后的渗滤液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膜进入焚烧炉焚烧。废布袋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定期更换由厂家直接回收,禁止在厂区内暂存。 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风险事故应 急预案。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当地生态环境及应急主管部门备案。经现场调查及查阅施工期资料,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较小。 项目运营期焚烧炉采用“3T+E燃烧控制”,治理措施采用“低氮燃烧+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喷射氢氧化钙)+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80m高烟囱排放,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已建设完成并与****监控中心联网,监测指标满足要求;卸料大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处理站恶臭通过风管和引风机进入一次风系统入炉焚烧,非正常工况下:恶臭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后满足排放标准。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水泥仓仓顶均自带布袋除尘器。 厂区设置有1套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2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UF超滤+DTRO反渗透膜”的处理工艺,垃圾运输通道、厂房等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渗滤液等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建设有1套处理规模为24m3/d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AO+MBR”工艺,处理后排水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渠道、****处理站以及事故池、飞灰固化车间、柴油储罐等按照重点防渗区建设,主厂房、冷却塔循环水池、氨水储罐围堰区、**池、****处理站等按照一般防渗区建设,其余全部区域按照简单防渗区建设,在厂区下游设置有1口地下水监控水井,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固体废物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其中飞灰稳定化处理后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送****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炉渣交第三方单位综合利用,其他危险废物交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固体废物防治要求。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落实了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减小了噪声排放,经验收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建设单位已制定对环境风险设施的检修制度,氨水储罐已建设围堰,企业已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未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 (环办环评〔2018〕20号)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及修改单修改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本项目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必须符合环保指标要求。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严格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2014) 及修改单修改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企业建设有相应的生产和环保管理制度,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满足环保指标要求。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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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66 48.08 0 0 13.66 13.66 /
0 94.58 156 0 0 94.58 94.58 /
0 2.16 7.49 0 0 2.16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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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建设有1座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12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UF超滤+DTRO反渗透膜”处理工艺 废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主要用于石灰浆制备,剩余部分回喷至焚烧炉。
2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建设有1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采用“AO+MBR”工艺,处理规模为24m3/d 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作为中水回用生产,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措施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修改单 项目运营期焚烧炉烟气采取“3T+E燃烧控制”方式,即烟气温度>850℃、停留时间>2s、烟气湍流强度以及过量的空气,可使产生的二噁英类在炉膛达到850℃并停留时间2S基本完全分解,调整水冷壁结构能够实现烟气余热经余热锅炉利用的同时急速降温至200℃以下,有效控制烟气中二噁英的二次合成。 焚烧烟气通过建设的1套“低氮燃烧+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喷射氢氧化钙)+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的工艺处理,通过1根80m高烟囱排放。 均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GB18485-2014)标准限值要求
2 恶臭控制措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坑、垃圾运输车辆及渗滤液处理系统均为主要的臭气产生源,维持垃圾卸料大厅负压状态、卸料进车出入口采取密闭气帘,减少恶臭外逸以及在焚烧炉正常运行期间在卸料大厅顶部设置带过滤网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站恶臭废气产生源加盖密闭,设置风管和引风机将臭气引入垃圾坑一次进风口,一同进入焚烧炉焚烧。 ****处理站厌氧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送至设置的1套火炬燃烧装置燃烧排放。 非正常工况下:设置二套除臭装置(活性炭吸附)(一备一用),将垃圾坑****处理站恶臭气体等引入除臭装置进行处理除臭后达标排放 厂界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厂内主要噪声源有送风机、引风机、安全阀排气、排气管、大功率水泵、汽轮发电机组等机械设备的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与机械振动噪声以及垃圾运输车、炉渣输送带等产生的噪声。设备中以低频噪声为主,一般设备噪声级在85dB(A)以下,少数设备如汽轮发电机组等的噪声级在90dB(A)~140dB(A)范围其主要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措施减小影响。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对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渠道、****处理站以及事故池、飞灰固化车间、柴油储罐等按照重点防渗区建设,主厂房、冷却塔循环水池、氨水储罐围堰区、**池、****处理站等按照一般防渗区建设,其余全部区域等按照简单防渗区建设。在厂区地下水下游建立1口地下水监控井。 本项目严格按照分区防渗的要求进行了防渗建设,具体为垃圾储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渠道、****处理站以及事故池、飞灰固化车间、柴油储罐等位置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6.0m,K≤1.0×10-7cm/s,主厂房、冷却塔循环水池、氨水储罐围堰区、**池、****处理站等位置防渗效果等效黏土防渗层M≥1.5m,K≤1.0×10-7cm/s以上防渗措施均已通过工程检验,同时在厂区地下水下游建立1口地下水监控井。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由协议单位拉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处理后须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并送****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脱水后的渗滤液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膜进入焚烧炉焚烧。废布袋和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催化剂定期更换由厂家直接回收,禁止在厂区内暂存。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飞灰经检测后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送****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其他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暂存,统一送往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储备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风险事故应 急预案。企业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环保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并向当地生态环境及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已制定对环境风险设施的检修制度,氨水储罐已建设围堰,企业已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已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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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在生产运行前须完成防护距离内6户居民搬迁工作,否则不得投产运行。****政府应禁止在该范围内规划**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环评要求的周边6户居民搬迁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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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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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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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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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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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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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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