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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8年**河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26日 12:25 |
| 评审专家名单 | **芳,颜彬彬,梁萍,苏世锋,陈巧珍 | ||
| 总中标金额 | ¥313.1372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凯文、王艳、林忠良、贺春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13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43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道金祥路517号**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6139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省**市**区**街道工业路红庆里7号3层E398室 | 3,131,372.00元 | 97.96 |
采购包1(2025-2028年**河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类(****)
| 1-1 | 清扫服务 | **市**河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 **市**河公园环卫保洁项目 | 自**桥至东浦路两岸(其中六一斜桥至公园路**岸不在此范围)全园约29公顷,包含硬地、绿地的环卫保洁。 | 本次招标采购的项目为**市**河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要求承担**市**河公园两岸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管理处公共区域、属于公园管理的建构筑物、园内亭台廊架、路灯、小品、桌椅、垃圾箱、标识牌、栏杆等。 | 本项目招标承包期限为36个月。 | 年 | 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与下列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 | 3,131,372.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巧珍 |
| 评审专家: | **芳 、 颜彬彬 、 梁萍 、 苏世锋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100万元-500万收费费率标准:0.8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数额收取。请供应商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中标人不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上述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市建新支行;账 号:93500 20100 11918 9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2028年**河公园环卫保洁服务项目:3.205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岳峰镇福新支路22-7号
联系方式:0591-****4329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金祥路517号**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
联系方式:0591-****613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凯文、王艳、林忠良、贺春丽
电话:0591-****6139
****
2025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