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防暑降温物资采购(三次)公告
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于2025年7月3日10:00前到****(**市**区**路二段213号)递交报价函。
1.项目概况
1.1项目业主:****。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名称:****驾驶员防暑降温物资采购(三次)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于3日内按比选人要求完成物资采购及配送工作。
1.5最高限价:人民币22500元(大写:贰万贰仟伍佰元整)
1.6比选内容:
(1)****驾驶员防暑降温物资采购,每份防暑降温物资见下表: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1 太极藿香正气口服液 10ml*10 支 / 盒 太极 450 盒
2 水仙风油精 9ml / 瓶 水仙 450 瓶
3 王老吉凉茶 250ml*12 盒 / 箱 王老吉 450 箱
4 逢春夏桑菊颗粒 10 克 20 包 / 袋 逢春 450 袋
(2)每份物资最高限价不超过50元,共计采购450份,合计总价不超过22500元;
(3)自合同签订后 3 日内完成物资配送至比选人指定地点,配送过程中需确保物资安全、完整。
1.7报价要求:本次比选采用最低价中选原则,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本次驾驶员防暑降温物资采购的中选人。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况,将组织相同报价的比选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
1.8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中选后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合同签订、物资验收等相关手续,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报名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内须含有与本次防暑降温物资采购相关的业务描述(如药品零售、食品零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
2.2报名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为授权代表递交,还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3报名单位须提供承担和完成本项目的履行能力的书面承诺函。
2.4报名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2.5报名单位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0:00。标书代写
报价函递交地点:****(**市**区**路二段213号)。
3.1比选申请人报价为含税价;
3.2报价函须附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递交报价函,还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3按要求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与投标的比选申请人需参考附件《防暑降温物资采购承诺函》,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
3.5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3.6报价函须密封后递交。
比选人:****;
地址:**市**区**路二段213号;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8-****1910。
附件:《防暑降温物资采购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