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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陵园烈士墓专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请示》(水政〔2025〕9号)悉。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号)和《******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陵园不动产登记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陵园烈士墓专区使用水南镇文体路7号的集体建设用地,宗地面积60平方米,土地权利人确****人民政府,土地用途为殡葬用地。
****陵园行政划拨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抵押、买卖。
具体确权手续,******局依法办理。
附件: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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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