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办公厅关于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2025年4月16日,****政府印发《**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川府发〔2025〕11号),明确要求各市(州)县对应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起草过程
****行政审批局根****人民政府印发的《**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梳理上级设立本地实施以及上级下放或委托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了《**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改革局根据等25个部门(单位)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三、主要内容
《**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包括23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县级实施232项,乡镇级实施2项。
**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一、我县实施的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实施依据 |
备注 |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
****改革局根据、 县工信局根据 |
****改革局根据(非技术改造类); 县工信局根据(技术 改造类)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除跨县(市、区)的项目外,扩权试点县(市)执行市级核准权限。 |
| 《****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7〕43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改革局根据、 县工信局根据 |
****改革局根据(非技术改造类); ****审批局根据(技术改造类) |
《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
| 《节能监察办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 |
||||||
|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川发改环资规〔2023〕380号) |
||||||
| 《****省委 ****政府关于****科技城加快发展的意见》 |
||||||
| 《****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政府令第344号) |
||||||
| 3 |
民办、中外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
||||||
| 4 |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
|||||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
|||||
| 5 |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 |
|
| 6 |
校车使用许可 |
县教体局根据 |
****教体局******局根据、****运输局根据承办)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 《**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
| 7 |
教师资格认定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国教师法》 |
|
| 《教师资格条例》 |
||||||
| 《教师资格条例》 |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 |
|||||
| 8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政府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国义务教育法》 |
|
| 9 |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中华人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
| 《中华人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
|||||
| 10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
| 11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部关于深化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改革进一步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意见》(公治〔2017〕529号) |
|||||
|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
| 12 |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
| 《****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0〕592号) |
||||||
| 13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运达地或者启运地 |
| 《关于优化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8号) |
||||||
| 14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15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运达地 |
| 16 |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
||||||
| 17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
||||||
| 18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核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核安全法》 |
|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
| 19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审批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95号) |
||||||
| 20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 21 |
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禁毒法》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
| 22 |
机动车登记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 23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
|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 24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
|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 |
||||||
| 25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
| 26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
|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
| 27 |
非机动车登记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
|
| 28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 29 |
户口迁移审批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户口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国户口登记条例》 |
|
| 30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
| 《**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
||||||
| 《******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9号) |
||||||
| 31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县民政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由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
| 《**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
| 32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
县民政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由业务主管单位实施前置审查。 |
|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
| 《**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 |
||||||
| 33 |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民政局根据 |
县民政局根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事务局根据 民政部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国宗发〔2019〕1号) |
****根据实施前置审查。 |
| 34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县民政局根据 |
县民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慈善法》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
|
| 35 |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
县民政局根据 |
****政府; 县民政局根据 |
《殡葬管理条例》 |
《殡葬管理条例》 |
|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 《****政府关于印发**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1〕9号) |
||||||
| 36 |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
县民政局根据 |
县民政局根据 |
《地名管理条例》 |
《地名管理条例》 |
|
| 37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县财政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会计法》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
|
| 《****财政厅关于下放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权限的通知》(川财会〔2015〕1号) |
||||||
| 38 |
****学校筹设审批 |
****保障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39 |
****学校办学许可 |
****保障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中外**办学条例》 |
《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
| 《四****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73号) |
||||||
| 40 |
人力**服务许可 |
****保障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就业促进法》 |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 |
|
| 《人力**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
||||||
| 《人力**市场暂行条例》 |
《四****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13号) |
|||||
| 41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保障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 |
|
| 《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
|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
||||||
| 42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保障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劳动法》 |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
|
| 《****保障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8〕44号) |
||||||
| 43 |
开采矿产**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矿产**法》 |
《中华人民**国矿产**法》 |
|
| 《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细则》 |
|||||
| 《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
| 《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 |
||||||
| 44 |
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测绘法》 |
|
| 《中华人民**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
| 《**省测绘管理条例》 |
||||||
|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3〕3号) |
||||||
| 《****信息局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测办〔2023〕57号) |
||||||
| 45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
| 《**省城乡规划条例》 |
||||||
| 《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
||||||
| 4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
|
| 47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局根据 |
****政府******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 48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局根据 |
****政府******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 49 |
临时用地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土地复垦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
|||||
| 《****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 |
||||||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 |
||||||
| 《******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 |
||||||
| 50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省城乡规划条例》 |
||||||
| 《自然**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函〔2024〕709号) |
||||||
| 51 |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
******局根据 |
****政府******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
| 《**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
| 52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
|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
||||||
| 53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
| 54 |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生态 环境部门 |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 55 |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 56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 57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
|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
| 58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59 |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供水条例》 |
《城市供水条例》 |
|
| 《**省城市供水条例》 |
||||||
| 60 |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 61 |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供水条例》 |
《城市供水条例》 |
|
| 《**省城市供水条例》 |
||||||
| 62 |
燃气经营许可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 《**省燃气管理条例》 |
||||||
| 63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 《**省燃气管理条例》 |
||||||
| 64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 65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 |
|
| 66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城市绿化条例》 |
|
| 《**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
| 67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绿化条例》 |
《**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
| 《**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
| 68 |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文物 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69 |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文物 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70 |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文物 部门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
| 71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
| 《**省消防条例》 |
||||||
| 72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
||||||
| 《**省消防条例》 |
||||||
| 73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政府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 《**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
| 74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
||||||
| 75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
| 76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
县住建局根据 |
县住建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
|||||
| 77 |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
| 《**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政府令第344号) |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号) |
||||||
| 78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
||||||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
||||||
| 《****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政府令第344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号) |
||||||
| 79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
|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
||||||
|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
|||||
|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
| 《****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政府令第344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3〕2号) |
||||||
| 《**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川交规〔2022〕2号) |
||||||
| 80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
| 81 |
涉路施工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 《路政管理规定》 |
||||||
| 《**省高速公路条例》 |
||||||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6〕54号) |
||||||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川交函〔2019〕353号) |
|||||
| 82 |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公路法》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路政管理规定》 |
|||||
|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国省道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6〕54号) |
||||||
| 83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审批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
《****客运站管理规定》 |
|
| 84 |
****运输站经营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
《****客运站管理规定》 |
|
| 85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条例》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
|
| 86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
| 87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
||||||
| 88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法》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
|
| 《中华人民**国航道法》 |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
| 《中华人民**国航道管理条例》 |
《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
| 《****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政府令第344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运输厅关于转发〈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川交函〔2020〕100号) |
||||||
| 《****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重点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规〔2023〕4号) |
||||||
| 89 |
**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法》 |
《**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
| 90 |
在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或者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负责长**线以外的水域 |
| 91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 |
负责长**线以外的水域 |
|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 92 |
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进出**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负责长**线以外的水域 |
|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直属海事系统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交办海〔2018〕19号) |
||||||
| 93 |
海域或者内河通航水域、岸线施工作业许可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负责长**线以外的水域 |
| 《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
||||||
| 94 |
设置或者撤销内河渡口审批 |
****运输局根据 |
****交通运输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 95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政府投资条例》 |
|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
||||||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 |
||||||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标准编号****) |
||||||
| 《**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96 |
取水许可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
| 《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 |
《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 |
|||||
|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
||||||
| 《建设项目水**论证管理办法》 |
||||||
| 《**省水**条例》 |
||||||
| 《**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水利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
|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 |
|||||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
|||||
| 《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
||||||
| 《水文站网管理办法》 |
||||||
| 《中华人民**国水文条例》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
|||||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水规计〔2016〕22号) |
||||||
| 98 |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 |
|
| 99 |
河道采砂许可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 |
|
| 《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 |
||||||
| 《中华人民**国黄河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黄河保护法》 |
|||||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省《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实施办法》 |
|||||
| 《**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
| 100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 |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
||||||
| 101 |
农村****水库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政府投资条例》 |
|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试行)》 |
||||||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 |
||||||
|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
||||||
| 《国家发****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 |
||||||
| 102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水利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 |
《中华人民**国水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防洪法〉实施办法》 |
||||||
| 103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
| 《****水利厅关于公路、铁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水利工程交叉跨(穿)越或迁改建设管理的意见》(川水函〔2018〕251号) |
||||||
| 104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水利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
|
| 105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
|
| 《**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
||||||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
||||||
| 106 |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
县水利局根据 |
县水利局根据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
||||||
| 107 |
农药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药管理条例》 |
|
|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 《**省农药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108 |
兽药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兽药管理条例》 |
《兽药管理条例》 |
|
|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
|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
||||||
| 《**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办法》(川农规〔2024〕4号) |
||||||
| 《****政府关于修改〈中国(**)****区管委会实施首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的决定》****政府令第344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109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 110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
|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
||||||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
| 111 |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农业农村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
| 112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畜牧法》 |
《中华人民**国畜牧法》 |
|
|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692号) |
||||||
| 《**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川府函〔2007〕48号) |
||||||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农业〔2015〕5号) |
||||||
| 《**省畜牧食品局根据关于2014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川畜食函〔2014〕22号) |
||||||
| 113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畜牧法》 |
《蚕种管理办法》 |
|
| 《**省蚕种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114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植物检疫条例》 |
《植物检疫条例》 |
|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
| 《**省植物检疫条例》 |
||||||
| 115 |
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植物检疫条例》 |
《植物检疫条例》 |
|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
| 116 |
农业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野外考察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
| 《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 |
||||||
| 《**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
| 117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
||||||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
| 《**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
||||||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 |
||||||
| 118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
| 119 |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 |
||||||
| 120 |
动物诊疗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 |
|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
| 121 |
****收购站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 122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 123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农机发〔2018〕2号) |
||||||
| 124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
| 125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政府、****政府****农业农村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
|
| 126 |
****基地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政府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
|
| 《农业农村部自然******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 |
||||||
| 《****农业农村厅******厅****建设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 |
||||||
| 127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船员条例》 |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
| 《中华人民**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中华人民**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
| 128 |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 |
|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
||||||
| 《**省水产种苗管理办法》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129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政府****行政审批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 |
|
|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草原法》实施办法》 |
||||||
| 130 |
渔业捕捞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 |
|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
||||||
|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
||||||
|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 |
||||||
| 131 |
渔业船舶国籍登记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船舶登记条例》 |
《中华人民**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
||||||
| 《中华人民**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
||||||
| 132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负责内资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62号) |
||||||
| 133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 |
||||||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
| 134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负责内资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 |
||||||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
| 135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负责内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
| 《文化部关于印发〈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03〕31号) |
||||||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86号) |
||||||
| 136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负责内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0〕86号) |
||||||
| 137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
| 138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
| 139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 |
|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
| 140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 |
|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
| 141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142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143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 |
《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 |
||||||
| 144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
| 145 |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负责初审 |
| 146 |
医师执业注册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医师法》 |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
|
| 147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
|
| 148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 |
《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负责产前诊断中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审批。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
| 149 |
护士执业注册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护士条例》 |
《护士条例》 |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
|||||
| 150 |
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应急局根据 |
县应急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
| 《****总局根据****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
||||||
| 《****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 151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应急局根据 |
县应急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
||||||
| 《****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 15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县应急局根据 |
县应急局根据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 153 |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应急局根据 |
县应急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
| 《****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 154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
县应急局根据 |
县应急局根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
|
| 155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大队 |
****大队 |
《中华人民**国消防法》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
|
| 《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国消防法〉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的通知》(应急〔2021〕34号) |
||||||
| 156 |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县税务局根据 |
县税务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总局根据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总局根据公告2022年第19号) |
|
| 157 |
食品生产许可 |
****管理局根据 |
****管理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
||||||
|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 |
||||||
| 《国家****总局根据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
||||||
| 158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
|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
||||||
| 159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
|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 |
|||||
| 《****总局****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 |
||||||
|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 |
||||||
|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
《****管理局根据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机关的通知》(川市监规发〔2023〕7号) |
|||||
| 160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 |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
||||||
|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23) |
|||||
| 161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 |
《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
||||||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2012) |
||||||
| 162 |
企业登记注册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
||||||
| 《****总局根据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 |
||||||
| 《****总局根****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等90个被授权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3〕第137号) |
||||||
| 《中华人民**国合伙企业法》 |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 |
|||||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 |
||||||
| 《中华人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
《****总局根据关于授予**省等49****管理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5〕第196号) |
|||||
| 《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 |
《****总局根据关于授予**省**市、**市、**市、凉山州、**市、**市、**市、**市、**市、**市、**市、**州、**州、****管理局根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7〕282号) |
|||||
| 《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
《****总局根据关于授****商行政管****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09〕140号) |
|||||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管理局根据关于下放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辖权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16号) |
|||||
| 163 |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总局根据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 |
||||||
| 164 |
******社登记注册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社法》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 《****总局根据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2〕24号) |
||||||
| 165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 |
|
| 166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
|
| 167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 |
|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
| 168 |
乡镇****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169 |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
| 170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 |
负责受理并逐级上报 |
| 171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
负责初审 |
| 《广电总局根据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
||||||
| 172 |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负责初审 |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
| 173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
|
| 174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体育法》 |
《全民健身条例》 |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
||||||
| 175 |
****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体育法》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
|
| 《**省体育条例》 |
||||||
| 176 |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 |
县教体局根据 |
县教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体育法》 |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
|
|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总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总局根据公告第63号) |
||||||
| 《体育总局根据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体政规字〔2023〕2号) |
||||||
| 177 |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
****出版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出版管理条例》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
|
| 178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 |
县民宗局根据 |
县民宗局根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 |
|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
||||||
| 《**省宗教事务条例》 |
||||||
| 179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县民宗局根据 |
县民宗局根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 |
|
|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
||||||
| 180 |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建筑物许可 |
县民宗局根据 |
县民宗局根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省宗教事务条例》 |
省民族宗教委审批的由设区的市级、县民宗局根据初审;设区的市级民宗部门审批的****根据初审。 |
| 《****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 181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 |
县民宗局根据 |
县民宗局根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 |
|
| 《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国宗发〔2018〕15号) |
||||||
| 182 |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捐赠审批 |
县民宗局根据 |
县民宗局根据 |
《宗教事务条例》 |
《宗教事务条例》 |
|
| 《****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 |
||||||
| 183 |
华侨回国定居审批 |
****办公室 |
县侨务和**事务 办公室 |
《中华人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国侨发〔2013〕18号) |
负责初审 |
| 《******部外交部关于简化和规范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通知》(国侨发〔2019〕2号) |
||||||
| 《**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
||||||
| 184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县气象局根据 |
县气象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气象法》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
| 185 |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
县气象局根据 |
县气象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气象法》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
||||||
| 186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县气象局根据 |
县气象局根据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 |
|||||
| 187 |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
县工信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电力法》 |
《中华人民**国电力法》 |
|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
|||||
| 188 |
**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石油天然气管道防护方案审批 |
****改革局根据 |
****改革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189 |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
****改革局根据 |
****改革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
| 190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县烟草局根据 |
县烟草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 |
《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 |
|
| 《中华人民**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
||||||
| 《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根据公告2022年第1号) |
||||||
| 191 |
普通护照签发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护照法》 |
《中华人民**国护照法》 |
|
| 《中华人民**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
||||||
| 192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含指定的 派出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华人民**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
|
| 193 |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县**局根据 |
县**局根据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地区或者**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地区或者**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
| 194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 |
县**局根据 |
县公****移民局根据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地区或者**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地区或者**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换发、补发 |
| 195 |
大陆居民往来**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县**局根据 |
县公****移民局根据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地区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往来**地区管理办法》 |
|
| 196 |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
县**局根据 |
县公****移民局根据委托实施) |
《中国公民往来**地区管理办法》 |
《中国公民往来**地区管理办法》 |
|
| 197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中华人民**国种子法》 |
|
|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4年第10号) |
||||||
| 《**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省林草局根据关于印发〈**林草“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林发〔2021〕33号) |
||||||
| 198 |
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局根据 |
******局根据 |
《植物检疫条例》 |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
| 《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护通字〔1998〕43号) |
||||||
| 《**省植物检疫条例》 |
||||||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2号) |
||||||
| 《****草原局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林生规〔2019〕4号) |
||||||
| 《**省林业和****检疫总站公告》(2024年第1号) |
||||||
| 199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
|
| 《****自然保护区条例》 |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
| 《****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2年第17号) |
|||||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3号) |
||||||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11号) |
||||||
| 《****草原局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 |
||||||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 |
||||||
| 《森****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2年第8号)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7号)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9号) |
||||||
| 《**省林草局根据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川林规发〔2022〕2号) |
||||||
| 200 |
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 |
《中华人民**国草原法》 |
|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2号) |
||||||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11号) |
||||||
|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9号) |
||||||
| 201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 |
|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
| 《**省绿化条例》 |
||||||
| 《**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
||||||
| 《****政府关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二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政府令第332号) |
||||||
| 《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58号) |
||||||
| 《****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向扩权试点县(市)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5〕12号)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9号)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4年第3号) |
||||||
| 202 |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
******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 |
《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 |
||||||
|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
||||||
| 203 |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建设、设置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活动以及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活动许可 |
******局根据 |
******局根据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
| 《**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
||||||
| 204 |
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
| 《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
| 《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
《**省〈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9号) |
||||||
| 《****草原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19号) |
||||||
| 205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
******局根据 |
****政府****行政审批局根据承办) |
《森林防火条例》 |
《森林防火条例》 |
|
| 《草原防火条例》 |
||||||
| 《**省森林防火条例》 |
||||||
| 《草原防火条例》 |
《**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
| 206 |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审批 |
******局根据 |
******局根据 |
《森林防火条例》 |
《森林防火条例》 |
|
| 《草原防火条例》 |
||||||
| 《**省森林防火条例》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草原防火条例》 |
《**省林草局根据公告》(2023年第9号) |
|||||
| 207 |
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草原防火管制区审批 |
******局根据 |
****政府****行政审批局根据承办);****审批局根据 |
《森林防火条例》 |
《森林防火条例》 |
|
| 《草原防火条例》 |
《草原防火条例》 |
|||||
| 208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 |
******局根据 |
****政府******局根据承办)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
| 209 |
古树名木移植审批 |
******局根据 |
****政府******局根据承办) |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
|
| 210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211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
| 212 |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政府(由县文广旅局根据承办,征得设区的市级文物部门同意)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213 |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
||||||
| 《****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市及7****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政府令第357号修订) |
||||||
| 214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
||||||
| 215 |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县文广旅局根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 |
|
| 《博物馆管理办法》 |
||||||
| 《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文物博发〔2018〕9号) |
||||||
| 216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受理并逐级上报 |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
| 217 |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
|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
||||||
| 218 |
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 219 |
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县卫生健康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法》 |
|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 220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县应急局根据 |
县应急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 |
|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
|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
《****总局根据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 |
|||||
| 《****总局根据****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 |
||||||
| 《****监察局根据****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 |
||||||
| 《中****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号) |
||||||
| 《****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分类分级审查的通知》(川应急规〔2024〕3号) |
||||||
| 221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管理局根据 |
****管理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 |
《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 |
|
| 《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
| 222 |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
****管理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
|
| 223 |
延期移交档案审批 |
县档案局根据 |
县档案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国档案法》 |
|
| 《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
||||||
| 224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出版局根据 |
****出版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中华人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
| 《电影管理条例》 |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
|||||
| 225 |
事业单位登记 |
县委编办 |
县委编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
|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 |
||||||
| 226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
县国动办 |
县国动办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 |
|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
||||||
|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
||||||
| 《**省〈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
||||||
| 227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
县国动办 |
县国动办 |
《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 |
《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 |
|
| 《**省〈中华人民**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
||||||
| 228 |
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 |
****运输局根据 |
****运输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国防交通法》 |
《**省国防交通管理办法》 |
|
| 《国防交通条例》 |
||||||
| 229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
| 《**省城乡规划条例》 |
||||||
| 230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局根据 |
******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
|
| 《**省城乡规划条例》 |
||||||
| 《**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
二、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管部门 |
实施机关 |
设定依据 |
实施依据 |
备注 |
| 1 |
天然水域鱼类**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政务服务行政 审批局根据 |
《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 |
|
| 《**省《中华人民**国草原法》实施办法》 |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 |
|||||
| 2 |
**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 |
《**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
《**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 |
|
| 3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
****管理局根据 |
****管理局根据 |
《**省食品安全条例》 |
《**省食品安全条例》 |
|
| 4 |
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建设项目影响评估报告审核 |
******局根据 |
******局根据 |
《**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
《**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