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头镇邓高路西段至红先河水系连通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磨头镇邓高路西段至红先河水系连通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磨头镇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磨头镇邓高路西段至红先河水系连通工程,改造长度约40m。主要施工内容:1850米的管道摸排、清淤、拆除现有管涵、重建管涵、重建出水口、坝体拆除(明渠、道路)破除恢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44.03万元
2.1.4工期要求:45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1)邓高西路管网摸排、清淤。
2)董堡居民河1处、交四路1处、邓高6号河2处拆除、**管涵及配套出水口。
3)交四路侧排水疏竣。
4)现状检查井开洞、水泥路面拆除恢复、警示桩等。
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8.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8.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8.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9****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委员会制定的《****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清单》。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06月 26日至2025 年07月07日14:3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7日 14:30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 址:**市磨头镇
联 系 人: 高主任
电 话:199****9882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如城街道东郡**B区二栋2503室
联 系 人:蒋玲
电 话:189****5030
2025 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