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殡仪馆建设项目(EPC)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民政局 | |||
| 地址 | ****社区旭日路**居二期、**县芒砀南路与310 国道交叉口南100****法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夏主任0557-****998、刘主任191****272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花园南门东侧三楼 305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178****9797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传钢建筑****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1、**省**市**县砀城镇治安西路41号 2、**省菏****办事处**路 东仟山商务大厦 12 层 | 1、**省**市**区鹰山路 1 栋 701 2、**省**市**区习武园 9 号 | 1、**省**市**区**观邸1幢2单元 801室 2、****开发区**路 666****科技城27 号楼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费率) | 98.65%(约****1750.00元) | 94.30%(约****8500.00元) | 99.82%(约****0900.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 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2)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丁少楠 | 张雨 | 李武 |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皖234****01982 | 皖 134********04540 | 皖 234****07366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广生 | 吴国波 | 龙欣宇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2****3003 | 200****0527 | 201****0513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84 | 94.04 | 93.97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18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县科技路**居办公大楼13 层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 0557-****07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