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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自****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政厅 ******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完成对**省**市**区**寨饰面用砂岩矿采矿权拟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现将上述拟出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告,公告结果从即日起一年内有效。
******局联系电话:0818-****888;
******局矿管股联系电话:081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