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6-26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文件要求,****于2025年5月30日在**市主持召开**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中心交通配套设施土建预埋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特邀专家、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总体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主体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上述两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该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该项目负责人联系。
1.**市轨道交通4号****会议中心预埋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5.****中心交通配套设施土建预埋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6.****中心交通配套设施土建预埋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7.****中心交通配套设施土建预埋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级别:**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 市级
****中心交通配套设施土建预埋工程 区级
建设单位:****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集团****公司
监测总结编制单位: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总结编制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市轨道交通4号线延伸工程 **省/**市/**区、**区
****中心交通配套设施土建预埋工程 **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