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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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盐池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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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划定成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5-06-25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回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结合实际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现将成果予以公告。

一、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1.坡度标准:凡坡度在15度以上(含15度)的坡地,均纳入禁止开垦范围。

2.区域范围:我县禁垦陡坡地范围划定面积共322.65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4.92%,共计1197个图斑,范围涉及花马池镇、大水坑镇、**堡镇、王乐井乡、**乡和麻**乡6个乡镇。

二、禁垦陡坡地范围征求地方有关部门意见情况

2024年11月,对初步划定的禁垦陡坡地范围,******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等1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相关单位均无异议。

三、禁止行为

在划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以下活动:

1.开垦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2.毁林开荒、挖砂取土、采石等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

3.**、扩建与生态保护无关的设施或建筑物。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与举报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违规开****水务局举报。

举报电话: 0953-****050

举报邮箱:****@163.com

六、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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