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高汽车修配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审批
江西-宜春-上高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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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配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大队 开始公示时间:2025-06-26 16:53
项目名称 ****修配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大队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5-06-26 16:53 至 2025-07-11 16:53
行政区划 **省-**市-**县 地块面积(m2) 4000.00
工业活动历史 2013年前 活动历史 ****检测中心及住宅用地
2013至2015年 活动历史 汽车修配厂及住宅用地
2015至2021年 活动历史 ****停车场及住宅用地
2021年至今 活动历史 构建物全部拆除,地块裸露地面种植蔬菜
地块规划用途 规划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市**县敖阳街道五**
经度 114.915638 纬度 28.247479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12-19 至 2025-06-18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大队 单位联系人 肖启程 单位联系电话 191****9573
样品检测单位
**金源****公司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胡军保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93****9735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修配厂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邓晓敏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7****8935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县锦宁路
报告主要结论

****修配厂地块位于**省**市**县敖阳街道五**,地块中心坐标N:28.247479°,E:114.915638°,占地面积4000 m2(合6亩)。地块整体四至范围为:**九郎路、****花园、西至空地、北至空地。本地块原为工业用地及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检测中心、汽****停车场,现已关停并搬迁。本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A1),******局,用****派出所。

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文件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局委托,********大队承担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结论如下:

(1)地块使用现状与历史:调查,本地块2013年前****检测中心及住宅用地;2013****中心****修配厂****修配厂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以及维修喷漆)用地,****停车场,住宅用地区域不变;2015****修配厂搬迁,****修配厂专用于事故车停放,住宅用地区域不变;2021年年初原有厂房及住宅已全部拆除;2021年至2024年5月,裸露地块被周边居民用于蔬菜种植;2024年6月,地块内中部部分土方被挖采,用于周边文庭书苑小区绿化带建设;2024年12月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原建构物已拆除,地块内中部部分土方被挖采,开挖面积约1883 m2,开挖平均深度约3 m,总土方开挖量约为5649 m3,全部用于周边文庭书苑小区绿化带建设,地块内部分区域水泥硬化地面未拆除,遗留少量的建筑垃圾,裸露地面用于蔬菜种植。

(2)污染识别:通过对该地块生产工艺、生产历史、污染物的排放和处理方式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污染途径汽车检测及修配过程中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原、辅材料的遗撒及废气、废渣排放与处理过程所致。

(3)土壤环境监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个土壤柱状采样点,文庭书苑小区绿化区域布设2个表层采样点位(项目地块内部分土方被挖采后用于周边文庭书苑小区绿化带建设),地块外布设12个对照点。现场采集了33个土壤样品(不含平行样,地块内19个,文庭书苑2个,对照点12个)。土壤检测项目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表1所列基本项目45项+本地块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1项,合计46项。

(4)地下水环境监测: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设置1个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35项+本地块特征因子石油烃(C10-C40)、二甲苯(总量)2项,合计37项。

(5)分析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各采样点的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等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文庭书苑小区绿化带****修配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品的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等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所有地下水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烃(C10-C40)指标满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依据现有土地利用规划对应的本地块筛选标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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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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