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派出所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6-26 16:54 至 2025-07-11 16:54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3399.04 | |||
| 地块规划用途 | 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行政办公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野市乡 | |||
| 经度 | 114.933718 | 纬度 | 28.31069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1-01 至 2025-06-1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肖启程 | 单位联系电话 | 191****957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军保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3****973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政府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李水根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621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宜****人民政府 | |||||
| 报告主要结论 | 调查地块位于**市**县野市乡,占地面积3399.04 ㎡(合5.1亩),中心坐标为东经114.933718°,北纬28.310695°。地块四至范围为**草地、南至道路、西至旱地及草地、北至草地。地块现为其他草地及早地,属农林用地。 本次调査在地块内实际布设了4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土壤调査结论:(1)现场XRF快速检测的数据分析知,地块内重金属的现场速测值均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二类用地筛选值,铬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市地方标准)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2)现场PID快速检测数据分析知,地块有机物检测浓度均处于较低水平。 调査地块土地污染源分析:本地块2018****中学教学楼、草地及旱地,2018****中学拆除,地块为草地及旱地。地块内历史上从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也未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地块内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相邻地块土地污染源分析: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学校、行政办公区、医院、道路、农田、地表水体,其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周边企业污染源分析:经详细调査,本地块周边500 m范围内的企业有1家木材厂,其位于本地块外北部约253 m。经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分析可知,木材厂与本地块相距较远,所用原辅材料为木材,主要生产工艺为木材切割,主要产生粉尘废气及木屑等固体废物,不涉及生产废水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无《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且木材厂不位于本地块地下水流向的上游,也不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综上分析,该企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可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按规划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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