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表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已完成编制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6日
公示地点:**城市综合展馆(**路15号)二楼展厅
****网站
规划范围:位于我市主**东南面,东临**河,****公墓,西以泉南高速公路为界,南含静脉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28.02公顷。
规划调整内容:
1、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优化调整规划范围,将该区域新**镇开发边界用地纳入规划用地范围。
2、结合**市殡葬发展需求,将片区北部城镇****公墓用地纳入控规。
3、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及片区主导功能,将片区**及东**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居住用地调整为农林用地;将片区中部及北部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
4、结合片区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产业用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用地布局,在片区**落实静脉产业园用地,在片区北部新增一处规划排水用地,一处防洪用地。
5、根据片区人口规模调整,结合十五分钟步行生活圈规划,优化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小学、幼儿园、邻里中心、医疗卫生及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6、根据现状地形地貌、道路改造工程建设、**防洪管理、机场净空限制要求等对片区路网进行优化完善。
附注:
1、本规划公示信息与不动产权证书证载土地用途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政府对该地区的发展引导。
2、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
3、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交给****工作人员,或以信函的方式寄至****。(地址:高新一**一巷7号 邮编:545026联系电话:077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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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