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监管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升级改造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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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升****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6-26 16:29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监管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升****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监管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升****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监管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升****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总投资约1900万,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服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设计概算、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补充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服务,投标人中标后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满足招标人和施工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增加设计费,详见设计任务书。
范围 ****监管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升****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专项资质; ③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有线通信)设计乙级资质;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06-26 08:30 至 2025-07-02 18:00
获取方式 携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15 09:00
递交方式 纸质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07-15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四楼会议室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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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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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健康西路21号
联系人:158****4076、188****5611
电话:闫先生、胥先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花园18幢104室
联系人:乔军
电话:136****050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26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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