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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O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O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以招标文件中“对原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处理厂出水标准从一级B提高到一级A标准”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工期以招标公告计划工期为准;
三、本项目为概算招标,**工程费为总价报价,预备费和设计费为响应性报价,无需制作投标工程量清单。
四、原线下第10开标室更换至第9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以系统生成的金额为准。
本次答疑公告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其他内容均不变,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卢阳镇**大道 |
地 址: |
**省**市**区王仙岭街道王仙岭组21栋 |
| 联 系 人: |
谭倩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735-****789 |
电 话: |
0735-****133、133****3001 |
| 文档附件: |
| ****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O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