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食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议书的请示》(吉市市监字〔2025〕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大道18号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本项目对****食品实验室进行室内改造和设备更新购置。(1)实验室改造面积约5003.1平方米。(2)更新购置仪器设备240台(套),主要购置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等。
五、项目总投资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单位:****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