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瓯海区东风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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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瓯海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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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区**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期:2025-05-10 17:01:45

2025年5月9日,********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区**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中谱检【2025】竣字第04-001号),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利水电》(HJ464-2009)和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区**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公司编制完成,****环境局批复(温环瓯建【2022】224号)。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省**市**区**河-垟中河(**河上游**村至半塘河与**河交汇口(清宁桥)),为河湖整治项目(河道清淤),涉及河道总长度约2.75km,不涉及永久征地及移民搬迁、安置;工程信息及工程量详见验收调查表2.3节;2021年11月15日开工,于2023年5月29日完工投入运行。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996.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9%,对比环评文件2.31%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本工程实际不涉及陆面临时占地,无需进行相应修复工作。

(三)验收范围

**区**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较,本工程实际建设对比环评阶段有所调整,但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详见验收调查表2.5节。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结果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均已落实,详见验收调查表第四章。

四、生态调查结果

本工程施工期切实采取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整体影响可接受;同时施工现场不设置仓库、堆场,无杂物及建筑材料堆放,杜绝堆放场因扬尘、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固化运输路线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杜绝因失散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施工期影响已经消失。

五、水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工程施工期切实采取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

本工程运行期无污染物产生。根据(2025年4月8日至9日)监测结果,各受检点位受检指标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III类)要求。

六、大气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工程施工期切实采取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

根据(2025年4月8日至10日)监测结果,受检点位的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所列浓度限值(二级)要求;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监测结果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1所列浓度限值(一级)要求。

七、声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工程施工期切实采取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

根据(2025年4月8日至9日)监测结果,工程附近昼间、夜间均有部分环境噪声受检点位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结果无法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所列对应环境噪声限值(2类)要求。本工程当前已进入运行期,自身不会产生噪声污染;根据现场踏勘,当前造成环境噪声超标的主要声源为交通噪声。

八、固体废物影响调查结果

本工程各类施工期固废均已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运行期无固废污染物产生。

九、河道底泥

根据(2025年4月8日)监测结果,验收阶段各受检点位受检指标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浓度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中的其他类别(6.5<pH≤7.5)要求。

九、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果

本工程施工期切实采取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所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对环境敏感目标及周边社会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未接到居民投诉。

本工程的建设使得原始河道的容积率提升,排涝通畅度提高,在对提高所在流域防洪能力、减轻洪水影响等方面,均有正向意义。

十、环境管理及监控计划落实调查结果

本工程按要求执行“三同时”制度,设立相关机构负责环境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环境监测计划。

十一、调查结论

**区**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其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经审议同意本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十二、后续建议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运行管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工程河道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河道运输管理、水体保护措施、化学危险品运输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等。

(三)结合当地水土保持规划,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缓解河道内泥沙淤积趋势,提高河道工程自身运行年限。

********公司

2025年5月9日

公示期: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6月09日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0****4685

监督投诉:电话12369****环境局

公示网址:http://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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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调查表-公示版)**区**河-垟中河清淤疏浚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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