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中心小学****活动室)**工程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原招标公告中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县****管理局
地 址:****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三楼(郎川大道)
电 话:0563-****472”
修改为“9.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县****管理局
地 址:****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三楼(郎川大道)
电 话:0563-****472”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7页9.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地址:将“**县中港东路与亭****服务中心 1 号楼”修改为“****财政局东侧附属楼三楼(郎川大道)”
三、原招标文件第10页1.11.1条分包:将“不允许”修改为“允许”
四、原招标文件第11页最高投标限价:将“暂列金额30000.00元”修改为“暂列金额300000.00元”
五、原招标文件第26页项目经理资历要求: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1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标书代写
六、原招标文件第27页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要求:将“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1个月社保缴费清单”修改为“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标书代写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八、此答疑澄清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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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泓****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