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度运营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度运营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度运营服务是延续**一期项目日常运维服务,面向市直相关单位和燃气、桥梁、供水、排水权属管理单位提供监测值守服务、监测数据分析服务、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巡检运维服务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皖办发〔2021〕22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淮城安办〔2021〕1号)等文件要求,****集团和**泽众****公司按照3:7比例合资成立****(以下简称“**泽众”),以总承包方式承担**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实施任务和后期运营服务。
****为**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单位,该项目采用了大量城市公共安全专有核心技术,成套化前端智能传感和智能监测技术与装备,以及体系化软件和配套数据工程系统。创新构建了生命线工程多维,多元异相数据融合的城市安全模型与方法。核心技术具有唯一性和数据敏感保密性。****在该项目设计、实施,试运行和2023年度2024年度运行服务中体现出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优势。由其提供本项目2025年度运营服务可发挥其技术优势,与原采购项目保持一致性和满足配套服务要求。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和悦街与瓦埠湖路交叉口西北100****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6日 至 2025年07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波
联系地址:**市**新区和风街88****中心A座
联系电话:0554-****07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地址:******支付中心业务用房
联系电话:0554-****413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王长波
联系地址:**市**新区淮河大道中段与和悦街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130****990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资料.pdf (1.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