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投审〔2025〕46号
关于**市**区河湖水体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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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区河湖水体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鲲鹏城投请〔2025〕1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办公室《关于同意开展**市**区河湖水体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立项工作的复函》(**区府办函〔2024〕51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区河湖水体综合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代码:****)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都杨镇辖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范围位于**区都杨镇辖区内,主要包括:①大涌河及其支流整治;②云谷水系治理建设;③**、**治理工程建设;④大涌河堤防达标建设1.95km;⑤河湖生态保障提质增效工程。
①大涌河及其支流整治,其中支流涉及大涌河支流板村支流(山口旧桥至大涌河干流段)1.85km、大涌河支流石****学校至大涌河干流段)1.76km、大涌河支流榃容支流(老丫陂至大播渠段)3.06km,榃容渠2.29km,大涌河(都杨镇圩镇段至桔坡村桥头)段1.85km,大涌河(文化路至广盛路)段1.52km,大涌河(大地新村段)50m,****泵站进口段挡墙修复450m(含两侧),主要是对河道进行拓宽、护岸建设、挡墙修复和清淤,合计治理长度12.83km;
②云谷水系治理建设,对罗坑水及周边河湖水体进行整治,整治长度1.70km及相关配套设施,**停车场1个(内含100个停车位),**智慧停车位30个,合计停车位有130个,**充电桩50个,**广告牌15个,**服务驿站1座,安装自动售卖机5台;
③**、**治理工程建设,**、**工程建设总面积1.79km2,其中**建设1.39km2,**建设0.4km2及相关配套设施,**停车场1个(内含200个停车位),**智慧停车位90个,合计停车位290个,**充电桩80个,**广告牌45个,**服务驿站2座,安装自动售卖机8台;
④大涌河堤防达标建设1.95km,建设堤防长度1.95km,起点位于大涌河**,终点位于瓦塘附近;
⑤河湖生态保障提质增效工程,对河道进行治理长930m,并对河道进行拓宽、清淤**护岸、**一座堰坝,对河道进行水生态治理修复和建设相关配套设施等,**停车场1个(内含150个停车位)、**智慧停车位55个,合计停车位205个,新增充电桩70个,**广告牌30个,**服务驿站2座和安装自动售卖机7台。
四、项目拟建设工期为:2025年12月-2027年11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78059.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6048.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674.88万元,预备费用为4276.38万元,用地费用为16041.15万元,建设期利息为6018.4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争取债券资金、专项资金支持,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六、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详见附件)。
七、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八、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其概算必须送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我局审批,方可开展下阶段工作。
此复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农水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