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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站候车室扶梯大修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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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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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 购 明 细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 量 |
邀请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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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扶手带 |
41.26m/条 |
条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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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梯级滚轮 |
SX系列76.2*22 |
套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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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弹簧式扶手带驱动装置 |
SX系列 |
套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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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端部扶手带导轨装配 |
SX系列 |
套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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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梯级缺失感应器 |
ND40-SA-Q44S |
个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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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因 说 明 |
1.《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2.电梯设备属于特种设备范畴,电梯制造厂家或其授权单位对电梯的技术原理、系统参数等最为了解,能够提供专业的维修技术和服务,确保大修质量。本次大修涉及更换部件,需要与原设备配型一致。 3.电梯制造厂家或其授权单位能够提供与原设备完全匹配的原厂配件,保证设备的一致性和配套要求,避免因配件不兼容导致后续维保服务成本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 4.本次大修的电梯生产厂家为日立****公司,其安装、维保均由****负责,那么他们对电梯的运行和维保情况相对比较熟悉,能够更好地制定大修方案,并且在大修后提供持续、稳定的维保服务,保障电梯的长期稳定运行。 ****车务段党政联席会集体决策,本次采购拟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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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受理电话:
****联系电话091****4122
****监督电话091****4052
****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