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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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5-06-26 17: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玻璃清洗机生产迁建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1833

传真:0591-****1833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西厅12号窗口

邮编:35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玻璃清洗机生产迁建项目

元洪投资区(****A车间)

****

**绿****公司

项目选址在元洪投资区(****A车间),本迁建项目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年产玻璃清洗机6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运营期

废水:雨、污水分流。试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喷漆废水经混凝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得外排;无法利用的漆渣(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富春****公司所****处理厂统一处理。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废气: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市规划部门要求,对生产车间等进行合理布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果:本迁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A车间边界外50米、喷漆房外100米包络范围,你公司将此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报告**市规划部门、******区管委会,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金属屑、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外运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经生态环境部门许可同意,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等处理,厂界噪声应达标。

****环境局

2025年6月26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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