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2025年望城区实景三维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功能及要求:

《实景三维**建设》是****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实景三维建设的战略部署而制定的一项重要规划。该项目旨在推动**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通过构建真实、立体、时序化的三维空间信息,****政府、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提供统一的时空数据基础底板。为全面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政府采购实施单位承担**区60.3平方公里的实景三维建设工作,主要建设任务包括1:500地形图修补测、1:1000地形图修补测、1:500地形图建库、1:1000地形图建库、基础地理实体转换生产、建筑物切割单体化、建筑模型属性挂接(含省级制作的LOD1.3级城市建筑三维模型)等工作。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1、政策文件

1)自然资发〔2023〕31号《自然**部关于印发〈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自然资办发〔2022〕7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的通知》;

3)湘自资发〔2023〕25号《实景三维**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4)湘自资办发〔2022〕68号《******厅地理空间数据全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5)湘自资办发〔2021〕107号《**省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6)湘自资发〔2021〕43号《**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湘自资字〔2021〕4号《**“数字政府”建设自然**领域试点工作方案》;

7)长资规发〔2021〕61号《**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

8)《实景三维**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长资规发〔2023〕53号)

2、技术文件

1)技术标准

1.1)自然资办发〔2021〕28号《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试点技术大纲》;

1.2)《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大纲(2024版)》及相关技术文件;

1.3)GB/T36100-2018《机载激光雷达点云数据质量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

1.4)GB/T27919-2011《IMU/D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

1.5)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6)GB50026—2020《工程测量标准》

1.7)GB/T18521-200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1.8)GB/T20258.1-2019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1:10001:2000比例尺》

1.9)GB/T39623-202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质量测试与评价》

1.10)GB/T13923-2022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1.11)GB/T18316-2008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12)GB/T24356-202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13)CH/T8024-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技术规范》

1.14)CH/T8023-2011《机载激光雷达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1.15)产品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细则-机载LiDAR数据获取(2019修订)

1.16)CH/Z3005-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1.17)CH/Z3001-2010《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1.18)CH/Z3002-2010《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1.19)CH/T3003-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1.20)CH/T3004-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1.21)CH/T3005-202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1.22)TSMGISHN001—2024《**省基础地理实体分类、属性和代码》

1.23)TSMGISHN002—2024《**省地理实体标识编码规范》

1.24)TSMGISHN003—2024《**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范》

1.25)TSMGISHN004—2024《**省基础地理实体二维图元和属性规范》

1.26)TSMGISHN005—2023《**省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二维图元和属性数据转换生产规程》(征求意见稿)

2)坐标基准

2.1)平面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中央子午线为114°,单位:米。

2.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单位:米。

注:另外需转换一套平面坐标系为**2000独立坐标系的成果数据,用于市资规局统一汇交(汇交成果中需一并提交按照《**省基础地理实体数据规范》中表C11-C13的表格)。

3)时间基准

采用**时间基准,日期应采用公历纪元。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

2、交付地点:****

五、服务标准:

1、项目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市层面推进实****工作部署,推动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60.3平方公里**区实景三维建设,实现部件级实景三维覆盖部分典型特色片区。初步建成“开放共享、按需服务”的实景三维应用服务体系,实现基础测绘完善、服务自然**“两统一”职责高效有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有力支撑产强、城美、民富、人和的现代化新**建设。

1)建设范围

依据**市对**区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区现有数据情况及区域发展实际需求,本次项目建设范围为**区内60.3平方公里。具体建设范围如下图:

下载

2)建设内容

依据市级方案要求,同时结合**区实际工作需求,**区实景三维建设内容包括:1:500地形图修补测、1:1000地形图修补测、1:500地形图建库、1:1000地形图建库、基础地理实体转换生产、建筑物切割单体化、建筑模型属性挂接(含省级制作的LOD1.3级城市建筑三维模型)。具体内容见下表:

级别

建设任务

精度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城市级

1:500地形图修补测

城镇、工业建筑区、平地、丘陵地地物点点位中误差≤±0.15m;邻近地物间距中误差≤±0.12m

48

平方千米

根据市局提供的2024年倾斜三维模型数据,对项目范围内1:500地形图进行修补测(更新到2024年倾斜模型成果时间节点)。

1:1000地形图修补测

平地、丘陵地地物点点位中误差≤±0.6m;邻近地物间距中误差≤±0.8m

12.3

平方千米

根据市局提供的2024年倾斜三维模型数据,对项目范围内1:1000地形图进行修补测(更新到2024年倾斜模型成果时间节点)。

1:500地形图建库

/

48

平方千米

按“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入库要求生产和建库。

1:1000地形图建库

/

12.3

平方千米

按“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入库要求生产和建库。

建筑物切割单体化

平面位置中误差0.3-1.4米,高程中误差0.25-2米

约3000

按鲲鹏时空云信息平台升级子项目同一标准生产。

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生产

平面位置中误差0.3-0.8米,高程中误差0.25-1米

60.3

平方千米

根据省、市最新规范及要求进行实体转换及生产

建筑模型属性挂接(含省级下发的LOD1.3级城市建筑三维模型)

/

60.3

平方千米

按省厅文件要求生产。

1)地形图修补测

地形图修测以原有2020年1:1000、2021年1:500地形图为底图,同时收集整合**区内已有“多测合一”数据成果,根据2024年倾斜三维模型数据,利用图库一体编辑软件进行修测更新。修测后的地形图经整合处理、补充缺失要素、数据接边、成果整饰等步骤后,形成符合要求的成果数据。

2)地形图建库

地形图建库采用图库一体编辑软件以分块图形式进行数据转换和处理,根据《**省1:500地形图数据规范》(试行)、《**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文件要求补充缺失要素和相关属性,重建拓扑关系后最终生成数据库,以便进行实体转换。

3)建筑物切割单体化

以1:500、1:1000比例尺地形图数据为基础,借助切割单体化软件,对实景三维模型中的建筑物进行逐个分割,使其从实景三维mesh面中独立分离开来,以方便后续挂接属性及平台应用。对于地形图数据无图区域或现势性不足的区域,在单体化软件中,采用直接在实景三维模型上框取选择的方式进行切割单体化。

4)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生产

利用更新后的DLG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以及相关数据等,根据省、市最新规范及要求,通过数据处理、转换编辑、属性编码对照等过程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

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处理包括以下几大类:山体、水体、农用地与其他土地、水利、交通、建(构)筑物、管线、院落、行政区划单元、其他管理区域等。处理要求参考省、市规范。

5)建筑模型属性挂接

利用转换生产的二维基础地理实体,基础地理实体通过唯一空间身份编码关联的方式,对地下空间设施简模、建筑物单体化精修模型、建筑物切割单体化模型以及省级制作的LOD1.3级城市建筑三维模型开展属性挂接,与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融合,实现城市建筑地理实体二、三维一体化表达。

2、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

1.1)数据源收集分析。收集各种比例尺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和自然**管理专题数据以及其他辅助数据,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1.2)源数据预处理。主要涉及对收集的各类源数据进行格式转换、坐标转换、图形接边、数据融合处理等工作。

1.3)映射转换。制作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与地理实体映射表,编制映射转换方案,采用软件自动批处理和人工手动处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础地理实体转换。

1.4)语义化处理。对转换后的基础地理实体进行语义化处理,补充和完善基本属性和扩展属性、采用软件自动批处理和人工手动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基础地理实体语义关系。

1.5)质量控制。按照实景三维**建设成果质量检查细则对转换的成果进行检查和修改。

1.6)资料归档。整理各类图元数据、实体属性数据、实体语义关系数据、元数据等,形成基础地理实体等成果。

2、成果要求

2.1)基础地理实体成果应完整覆盖整个项目区域,有必要的元数据;

2.2)基础地理实体成果分类应涵盖自然地理实体、人工地理实体和管理地理实体三大类;基础地理实体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与现势性符合要求,空间位置关系准确;基础地理实体基础属性和扩展属性完整,拓扑关系正确,无数据冗余;

2.3)基础地理实体元数据项无错漏,元数据内容填写准确,可以正确反映基础地理实体成果情况。

2.4)基础地理实体转换成果。基础地理实体成果为Geodatabase和其他通用格式。

3、质量要求

3.1)成果质量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的具体要求、内容和方法,参照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建设相关技术文件、GB/T24356-202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规范性文件。

3.2)实景三维**建设的质量管理目标是成果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成果质量优良品率达到80%以上。

3.3)实景三维**建设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承担实景三维数据生产的单位负责建设成果数据质量的两级检查,数据成果应依次通过作业部门****管理部门的最终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如实记录数据精度统计和质量等级统计等情况。成果质量验收按照“谁组织、谁验收”原则开展,质量验收由省级及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具体实施,质量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结论能够客观准确反映检验成果总体的质量状况,验收完成后,应编写检验报告。

3.4)****规划局对提交的数据成果开展质量核查,进一步保障建设成果质量,以确保对应数据成果通过省级质量核查。经核查完成的数据才能正式启用。

4、项目进度和人员配置要求

4.1)项目进度安排:

4.1.1)2025年7月-10月完成项目建设:具体包括完成1:500、1:1000地形图修补测、地形图建库、建筑物切割单体化、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转换生产、建筑模型属性挂接等工作。

4.1.2)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成果数据的质检工作。

4.1.3)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并将项目成果数据提交采购人。

4.2)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须配置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5、项目提交成果要求

项目有关成果要满足《新型基础测绘与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技术文件》系列文件、《实景三维中国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提交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文档成果。成果提交清单如下:

类型

产品

格式或成果说明

介质

(库)

现势性更新至2024年的全项目范围内1:500、1:1000地形图数据

1:500、1:1000地形图数据

电子数据

1:500、1:1000地形图数据库

1:500、1:1000地形图数据库,符合相关技术规定要求的组织命名方式

电子数据

建筑物切割单体化模型

建筑物切割单体化模型成果

电子数据

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含图元)

基础地理实体库,符合相关技术规定要求的组织命名方式

电子数据

建筑模型属性挂接

属性挂接成果

电子数据

各类成果元数据

各类成果元数据成果

电子数据

实施方案

PDF格式

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技术设计书

PDF格式

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工作总结

PDF格式

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技术总结

PDF格式

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数据质量检查报告

PDF格式

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验收报告

PDF格式

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

6、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人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的任何一部分的过程中,均免受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起诉。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验收标准:

1、完成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成果应当经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且经由项目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通过,完成最终成果归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2、本项目按《****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施工范围内的工作量后,先组织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认为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结算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第二次付款:中标人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及质检报告(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60%。第三次付款:项目经一般程序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本项目除建筑物切割单体化量不足3000栋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其他都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估算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相关税费、交通费、材料费、知识产权(如有)、保险(如需)、数据成果质检和验收费用、运维费;所涉货物包装、技术服务费等与招标项目(标段)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材料、工具、设施)。中标价格在中标合同范围内固定不变。

4、中标人应负责项目实施全部费用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乙方人员工资待遇、派出人员及其他第三方人员施工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等所有问题,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空域申请:中标人需自行解决空域需求问题,按照正规的空域手续和流程作业,若测区范围内含有禁飞区域,禁飞区域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6、数据保密要求:数据生产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人应当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保密措施,确保数据生产安全;中标人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实施人员需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

7、本项目信息系统、以及系统产生的所有信息数据的100%产权归属****。

8、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项目实施、质量保障、数据保密、安全生产、服务等方案措施,具有相应的技术团队、实施经验和相应的服务能力。

9、踏勘: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确定踏勘时间,由踏勘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相关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