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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91706D | 建设单位法人:刘斌 |
| 麻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开发区 |
| 年产25吨替尼类医药中间体、30吨替尼类原料药、300吨医药中间体、765吨甲基多巴和非布司他等原料药项目年产25吨替尼类医药中间体、30吨替尼类原料药、300吨医药中间体、765吨甲基多巴和非布司他等原料药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6.834722 纬度: 30.0644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13 |
| 池环函〔2021〕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91706D001R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0 |
| 1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9170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健****公司 |
| 913********491706D001R | 验收监测单位:**绿健****公司 |
| 913********491706D001R | 竣工时间:2024-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c=content a=show id=985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5吨替尼类医药中间体、30吨替尼类原料药、300吨医药中间体、765吨甲基多巴和非布司他等原料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吨替尼类医药中间体、10吨替尼类原料药、360吨甲基多巴和非布司他等原料药 |
| 取消年产3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装置建设;其他项目减少了产能;实际建设为“年产10吨替尼类医药中间体、10吨替尼类原料药、360吨甲基多巴和非布司他等原料药”生产能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色瑞替尼Z6生产工艺,生产车间五(抗肿瘤原料药车间):依托,布设甲磺 酸伊马替尼、甲磺酸仑伐替尼、厄洛替尼、卡博替尼、色瑞替尼、 甲磺酸艾氟替尼中间体、 AZD9291 类似物中间体—M207 和 M250、 CM-082中间体—M174 和 M24 生产设备,主要工序包括反应、分 离、提取、精制、干燥、溶剂回收等,生产车间三 (API、 甲基多巴等车间):依托,布设非 布司他、醋氯酚酸、莫西沙星、帕罗西汀、甲基多巴、左旋多巴、 卡比多巴、加巴喷丁等生产设备,主要工序包括反应、分离、提 取、精制、干燥、溶剂回收等,氢化车间:依托,布设伊马替尼M21、 卡博替尼Z4、 色瑞替尼 Z5、M207、甲磺酸艾氟替尼中间体T1801Z2、醋氯酚酸、 左旋多巴氢化反应工序生产设备,主要工序包括氢化反应、分离、 浓缩、干燥等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年产3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装置建设 |
| 取消年产30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生产装置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卤素可燃有机废气收集进入“两 级冷凝+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RTO+一级水+一级碱吸收”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 高的1#排气筒排放;(2)车间五、 车间三、车间八、氢化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含卤素 有机废气收集进入“两级碱喷淋(含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对应的排气筒排放(共4根,排气筒高度不 低于20m, 排放口编号6#-9#);(3)高盐废水处理装置废气经 “两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 高的3#排气筒排放;(4)高盐废水隔油池、高盐废水收集池、 高浓废水收集池废气纳入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经气液分离后通过 管道引入RTO焚烧装置处理;(5)水解酸化池、深度酸化池、 生化处理等单元恶臭废气采用“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 1根不低于15m 高的10#排气筒排放;(6)储罐呼吸废气经两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11#排气筒排放; (7)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八粉碎间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 理后分别通过对应的排气筒排放(共3根,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排放口编号12#-14#);(8)危废暂存库废气经“一级水 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 高的4#排气 筒排放。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 生产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纯水制备排水、设备清洗废水、 车间地坪保洁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 置换废水等废水收****处理站处理满足**经济 ****处理厂接管限值和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中****园区污水处理厂,特征污 染物二氯甲烷、总氰化物排放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表2中相应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 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 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 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规范设置;蒸 馏/浓缩釜残、浓缩/冷凝/过滤废液、过滤废渣、洗涤滤渣、废 干燥碱、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高盐废水脱盐/精馏釜残、物化 污泥、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 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 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废反渗 ****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交由当地固废处 置中心处理;危废暂存库(4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01) 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 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 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 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 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卤素可燃有机废气收集进入“两 级冷凝+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RTO+一级水+一级碱吸收”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 高的1#排气筒排放;(2)车间五、 车间三、车间八、氢化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含卤素 有机废气收集进入“两级碱喷淋(含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对应的排气筒排放(共4根,排气筒高度不 低于20m, 排放口编号6#-9#);(3)高盐废水处理装置废气经 “两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 高的3#排气筒排放;(4)高盐废水隔油池、高盐废水收集池、 高浓废水收集池废气纳入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经气液分离后通过 管道引入RTO焚烧装置处理;(5)水解酸化池、深度酸化池、 生化处理等单元恶臭废气采用“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 1根不低于15m 高的10#排气筒排放;(6)储罐呼吸废气经两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11#排气筒排放; (7)车间三、车间五、车间八粉碎间粉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 理后分别通过对应的排气筒排放(共3根,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排放口编号12#-14#);(8)危废暂存库废气经“一级水 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 高的4#排气 筒排放。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可视化设计。 生产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纯水制备排水、设备清洗废水、 车间地坪保洁废水、水环真空泵排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 置换废水等废水收****处理站处理满足**经济 ****处理厂接管限值和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8978-1996) 中****园区污水处理厂,特征污 染物二氯甲烷、总氰化物排放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1904-2008) 表2中相应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 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 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 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规范设置;蒸 馏/浓缩釜残、浓缩/冷凝/过滤废液、过滤废渣、洗涤滤渣、废 干燥碱、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高盐废水脱盐/精馏釜残、物化 污泥、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 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 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废反渗 ****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化污泥等一般固废交由当地固废处 置中心处理;危废暂存库(4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01) 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修改 单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规****环境保护部《关于印 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 要求强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生活 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 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 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同时做好与厂区现有项目及设施的有效衔接;落实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二)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后 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 满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施工期环 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要求; 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制 度 。 (三)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 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 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 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 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 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切换截断装置,并 与改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1000m3)联接,确保发生事故时, 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 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 水水质产生影响;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 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 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五)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 《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400米环境防 护距离;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 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2)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污染物中烟 (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0 . 015t/a,SO 排放量不得超过 10.047t/a,NOx 排放量不得超过20.168t/a,VOCs 排放量不得超 过10.650t/a; 废水污染物中COD、NH-N ****园区 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统一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 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 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同时做好与厂区现有项目及设施的有效衔接;落实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二)注重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处理后 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 满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施工期环 境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要求; 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制 度 。 (三)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公司应建立 健全包括环境风险预防在内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置 专门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并加强能力培训;强 化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管理,规范设置排污口;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记录应真实、有效、及时;按照规范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或委托资质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定 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各类原辅材料运 输、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设置事故废水切换截断装置,并 与改建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1000m3)联接,确保发生事故时, 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 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 水水质产生影响;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发现地下水受到污染时 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阻断污染 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五)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 《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400米环境防 护距离;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 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2) 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污染物中烟 (粉)尘排放量不得超过0 . 015t/a,SO 排放量不得超过 10.047t/a,NOx 排放量不得超过20.168t/a,VOCs 排放量不得超 过10.650t/a; 废水污染物中COD、NH-N ****园区 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标统一管理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5696 | 25.505 | 0 | 0 | 4.57 | 4.57 | |
| 0 | 0.047 | 2.551 | 0 | 0 | 0.047 | 0.04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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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19.706 | 0 | 0 | 0 | 0 | / |
| 项目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含卤素的可燃有机废气经废气总管进入到两级冷凝+一级酸吸收+一级碱吸收+RTO+一级水+一级碱吸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DA001)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风机风量20000m3/h。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高盐废水采用薄膜蒸发+回收精馏装置处理;高浓度废水经“调酸池→芬顿氧化池→中和曝气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汇集脱盐后的废水及其他低浓度废水经“生化配水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配水池→深度酸化池→一级A池→一级O池→回流沉淀池→二级A池→二级O池级→三级A池→三级O池→MBR池→膜产水池”****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长江;****处理站旁边**1座1500t/d污水处理站。现有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侧,厂区甲类物品库一内部,占地面积约450m2,并实施的了防腐防渗,地面设置了导流沟,收集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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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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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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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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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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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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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