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线上行K1615+300-K1616+400路堑边坡溜坍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
陇海线上行K1615+300-K1616+400路堑边坡溜坍整治项目已****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财务部关于下达2025年成本及安全生产费相关预算的通知》(财预电〔202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公司资本化安全生产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工程内容及数量
主要工程内容为增设脚墙,增设防护栅栏,侧沟修补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期:45日历天。
2.2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业绩要求:具有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经验,承建过铁路相关工程项目。
(2)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标书代写
(3)近3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3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时投标。
(5)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存在不****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工程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需提供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6日18:00分至2025年7月1日18:00分,在****@163.com****工程部汉语拼音首字母小写)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并在****(**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信达****公司)持加盖了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书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邮箱发送),视为报名不成功。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5日09时30分,地点:**市**区**路72****宾馆1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cn/)网站发布。
招标人:中国铁路****
地址:**省**市**区交通路336号
邮 编:730070
联系人:曹工
电话:0932-****1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信达****公司
邮编:730000
联 系 人:邢工
电 话:0931-****067
电子邮件:****@163.com
****纪检:0931-****679
8.异议受理方式
8.1****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760 邮箱:****@163.com
8.2****异议受理须知:
8.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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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