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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和《**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对经专家评审推荐的**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6日至6月30日。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书面并签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市石油路一段33号
邮 编:642150
联系电话:0832-****351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2025年**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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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