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市政道路微改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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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市政道路微改造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一、评审情况

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市政道路微改造工程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06.8000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27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213.5360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27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200.970000万元,质量: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期:27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陈超,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7106;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启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5709;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冰森,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960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 相关证明材料;

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伏工,联系方式:029-****1890-8019/183****2009。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服务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东三****加油站南侧办公楼

联系人:张晓光

电 话:029-****59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2401室

联系人:张岩、伏冬冬

电话:029-****9290-8019/183****2009

邮箱:****@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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