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信达华宇阳光湖樾小区移交电力设备消缺改造、充电桩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信达华宇阳光湖樾小区移交电力设备消缺改造、充电桩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次)(项目编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5年6月25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项目名称

**信达华宇阳光湖樾小区移交电力设备消缺改造、充电桩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信达华宇阳光湖樾小区移交电力设备消缺改造、充电桩及电力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二次)

标段编号

****-001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25日14时00分(**时间)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9,205,634.65

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程晋君

相关证书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 234****08147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公司

投标报价(元)

9,215,294.28

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王超

相关证书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5982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公司

投标报价(元)

9,176,655.75

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毛传松

相关证书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134********00990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被异议人名称;(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4)异议事项;(5)相关请求和主张(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7)法律依据;(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1335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