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26 10:02
******200万吨低碳新材料固废**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00万吨低碳新材料固废**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9-****952
传真:0799-****529
通讯地址:**市****教育局对面)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日(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200万吨低碳新材料固废**化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工业园D区3-336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市环科****公司 |
| 建设项目 概况 | 该项目属于**项目,****拟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万元,租赁工业园场地,拟建生产车间、存储及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产品规模为年产82万吨低碳新材料(产品为水稳料、瓷砖胶、精品砂、胶凝材料),二期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评价范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造粒工序、养护用水和洗车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排放无组织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过程排放有组织废气(精品砂生产过程废气、胶凝材料、瓷砖胶、水稳料生产过程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要求,烘干、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格林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风干炉废气中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食堂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小型标准要求;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表2中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SO2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影响: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磨机、压滤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应采取合理布局、降噪隔声、减振处理、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废布袋、废钢珠、除尘灰、筛上物及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暂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后续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措施,使用先进工艺,良好的管道、设备和储存设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并将厂区划分为重点、一般、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