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审批
海南-海口-美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发文机关: 核与辐射安全处 成文日期: 2025-06-19
名 称: 关****人民医院新增DSA 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文 号: 琼环函〔2025〕84号 发布日期: 2025-06-27 08:37
备案登记号: 无


****

关****人民医院新增DSA

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医院新增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区,主要建设内容:****人民医院的住院楼二层手术部**1间DSA机房,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

二、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必须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防护和辐射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控制电离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确保项目运行后附加给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即工作人员受照有效剂量约束值控制在5mSv/a内,公众受照有效剂量约束值控制在0.1mSv/a内。

四、你单位应及时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每年1月31日前通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五、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离辐射防护管理。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环境局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 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

2025年6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