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2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1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4-****461
通讯地址:**省**市******环保局(344200)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园区伟业路3号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工业园区伟业路3号,总占地面积7798㎡,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成品仓库、听装充注车间、分装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罐装区等。项目为扩建项目,属于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危险化学品仓储,在原有厂房内扩建年产1条分装运输储存4000吨制冷剂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4%。产品工艺流程:原料(外购)→卸车处理→贮罐及氮封保护→钢瓶预处理→计量充装及余气回收→产品外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卸车废气G1和充装废气G2。应根据废气污染物类别和性质,采取成熟可靠治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项目生产厂界无组织排放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储罐壁喷淋冷却水和初期雨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工艺,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有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工业园****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经孤岭水后排入**河。 3、噪声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储罐区、压缩机、叉车、真空泵、冷冻灌装机、盖下灌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设置减震垫和墙体隔声,采取相应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贮存场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