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古**红水塘7号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976
传 真:0888-****976
通讯地址:**省**市古****社区东岳巷2号
邮 编:674100
| 项目名称 | 古**红水塘7号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古****社区居委会红水塘村 |
| 建设单位 | **** |
| 评价单位 | **爱****公司 |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省**市古****社区居委会红水塘村,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项目建设一座每年开采90万****采石场。主要设置矿山开采区、工业加工区、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524700平方米,均为临时占地。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1.85万元。 |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采取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检查堆土拦挡设施和排水沟畅通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加强产噪设备管理维护、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土方全部及时回填利用、表土暂存后用于复垦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 运营期: 废水:对初期雨水、淋滤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化粪池出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中水池。上述废水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中相关标准要求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及矿山复垦浇洒,不得外排。雨天运输道路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废气:采取洒水降尘、雾炮车喷雾降尘、喷淋系统喷淋降尘、湿式作业、物料加工储运进行封闭、半封闭等措施有效控制运营期各产尘点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加工区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表2中相关限制标准。合理选用爆破工艺,爆破后及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爆破环节产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后排放。 噪声:强化生产区机械设备噪声管理及维护保养,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爆破作业,确保运营期工业加工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定期清掏沉淀池,沉淀池沉渣、矿山开采剥离表土等堆存于临时排土场,后期用于矿山复垦;废输送皮带、废旧除尘布袋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车间沉降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经吨袋分类收集后密封堆存于成品堆场,委托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棉纱抹布等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脂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复垦植被。 土壤及地下水: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防渗要求,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化粪池、隔油池、中水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进行一般防渗,****加工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砂池、淋滤水收集池等区域应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