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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3********8318386 | 建设单位法人:蒋东晓 |
| 苏少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世纪大道城市规划展馆四楼 |
| ****处理厂、****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变更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59-排海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10-G5710-海底管道运输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8.59282,118.59323,118.58617,118.58248,118.58096,118.57371,118.57273,118.57172,118.56976,118.56798,118.55632 纬度: 24.53736,24.53719,24.53094,24.52911,24.52753,24.52283,24.5222,24.52059,24.51681,24.51637,24.508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9 |
| 泉环评〔2024〕书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0000 |
| 222.6 | 运营单位名称:**路通****公司 |
| ****0582MA326RHK2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3********8318386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自****中心(自****预报台) |
| 913********207082D,****0000B****13503 | 竣工时间:2023-10-26 |
| 2024-03-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10 |
| 2025-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政府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陆域管道:建设1条DN1800,陆域段管道长3541m。施工方式主要采用钢板桩支护开挖的方式。在围头港区进港大门、集装箱式仓库下方两段管线采用顶管施工;陆域段其他管线均采用钢板桩施工。 2、海域段管道:建设1条DN1200~DN1800,海域段管道长1662m。包含放流段和扩散段。放流段管道管径为 DN1800,长度约为1482m。扩散段管道管径为DN1200~DN1800,长度约为180m。管道沟槽采用水下机械开挖的方式(凿岩棒+16m3抓斗式挖泥船进行沟槽开挖),沉管采用铺管船沉管法。 3、尾水排放:尾水排放量28万t/d,连续排放。 尾水排放标准为《****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4、辅助工程:**1座地埋式调压井,BXH=7.3mX13.4m,设计地面标高26.700m,井底板高程21.000m。 | 实际建设情况:1、陆域管道:建设1条DN1800,陆域段管道长3541m。施工方式主要采用钢板桩支护开挖的方式。在围头港区进港大门、集装箱式仓库下方两段管线采用顶管施工;陆域段其他管线均采用钢板桩施工。 2、海域段管道:建设1条DN1200~DN1800,海域段管道长1662m。包含放流段和扩散段。放流段管道管径为 DN1800,长度约为1482m。扩散段管道管径为DN1200~DN1800,长度约为180m。管道沟槽采用水下机械开挖的方式(凿岩棒+16m3抓斗式挖泥船进行沟槽开挖),沉管采用铺管船沉管法。 3、尾水排放:尾水排放量16万t/d,连续排放。 尾水排放标准为《****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4、辅助工程:**1座地埋式调压井,BXH=7.3mX13.4m,设计地面标高26.700m,井底板高程21.000m。 |
| 目前仅2****处理厂纳管排放,对目前排放的16万t/d进行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陆域段:开挖方式采用钢板桩支护开挖和顶管开挖相结合。在港区大门进出口和集装箱仓库两段采用顶管施工,其他陆域管线均采用钢板桩支护开挖方式施工。 海域段:采用沟槽沉管方案,沟槽开挖方式采用16m3抓斗挖泥船和凿岩棒法相结合;沉管采用铺管船沉管法。 | 实际建设情况:陆域段:施工方式主要采用钢板桩支护开挖的方式和我顶管开发相结合。在港区大门进出口和集装箱仓库两段桩采用顶管施工,其他管线均采用钢板桩施工。 海域段:采用沟槽沉管方案,沟槽开挖方式采用16m3抓斗挖泥船和凿岩棒法相结合,沉管采用铺管船沉管法。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施工期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后排入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不得随意排放;施工期生产废水应经处理后回用,不得任意排放;含油污水、机修油污水、施工机械含油污水、施工船舶必须设有专用容器船舶产生的油类、油性混合物及其他污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严禁直接排放入海,施工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污水等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②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场等应采取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本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扬尘、陆域沟槽开挖扬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船舶应按《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由具备供油资质的单位加注低硫油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③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其中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得随意排放或随意倒入海域。 ④施工船舶应加强应急管理,按相关规范配备应急设备,如发生污染事故应及时向海事机构报告,并按船舶溢油应急计划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⑤应定期开展项目对周边渔业影响和船舶通航安全的专题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⑥应对该项目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⑦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态补偿要求,落实补偿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生活污水应经处理后排入周边的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含油污水、机修油污水、施工机械含油污水、施工船舶必须设有专用容器船舶产生的油类、油性混合物及其他污水、船舶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收集后,由******公司接收处理,不外排。 2、通过喷雾、洒水、设立围挡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运输车辆严格管理,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场等均采取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船舶应按《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由具备供油资质的单位加注低硫油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3、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充分综合利用,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4、施工船舶加强应急管理,按相关规范配备应急设备,施工期未发生海洋环境污染事件。 5、已开展项目对周边渔业影响、船舶通航安全的专题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6、已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7、已落实第一阶段生态补偿措施。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840 | 10220 | 0 | 0 | 5840 | 5840 | |
| 0 | 1337.94 | 5110 | 0 | 0 | 1337.94 | 1337.9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6.42 | 1533 | 0 | 0 | 6.42 | 6.42 | |
| 0 | 468.95 | 511 | 0 | 0 | 468.95 | 468.95 | |
| 0 | 0.53 | 51.1 | 0 | 0 | 0.53 | 0.53 | |
| 0 | 0.18 | 24.64 | 0 | 0 | 0.18 | 0.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在调压井厂界范围内,设置尾水流量计装置、自动采样装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 在调压井厂界范围内,设置尾水流量计装置、自动采样装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 | 在线监测因子COD、氨氮、总磷、总氮、PH |
| 1 | 按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 已按环评报告书要求阶段性(第一阶段)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 | |
| 2 | 必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所提的各项海洋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对策措施。选用的陆域及海域段排海管道管材应符合国家技术指标及相关规范,不得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 选用的陆域及海域段排海管道管材符合国家技术指标及相关规范,不使用含超标准放射性物质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 | |
| 3 | 应加强陆域及海域段排海管道的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排放口及排水管网均应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专职管理按班操作,防止尾水排放口的堵塞或爆裂,防止管道因外来力、腐蚀破裂、机械失效和操作失误造成尾水泄漏,防止事故性排放对近岸水域海水水质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你单位应定期开展项目对周边渔业影响和船舶通航安全的专题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 ①日常均有专门管理人员在陆域及海域段排海管道的进行维护和巡查工作,排放口及排水管网均应设立专门的工作岗位,专职管理按班操作。 ②2022年9月,**省交通厅出具《****处理厂、****处理厂排海工程(海域段)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同意排海管选址方案。 ③已完成对周边渔业影响专题论证。 | |
| 4 | 应制定各项相关的环保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具体的生态防范及污染防治工作中,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并定期开展监测活动,委托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相关单位,按报告书要求的监测计划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开展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水质、沉积物和生物质量、海洋生态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及赤潮的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制**洋生态风险防范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你单位应按报告书的要求落实监测和监控事项,设置废水自动监控设施,规范设计和建设监测采样口,****处理厂尾水排入本项目管道的水质进行常规监测。 | 已按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并开展通水后的跟踪监测;在调压井厂界范围内,设置尾水流量计装置、自动采样装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等。 | |
| 5 | 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你单位应联合相关单位严格****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厂****水厂的排水水质。同时你单位应组织人员对陆域上所有管道进行日常摸排,防止通过本项目管道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含热废水。 | 我单位定期收集已纳管排****处理厂、****处理厂2****处理厂例行监测报告及抽查在线监测数据,通水期间出水均达标排放。 | |
| 6 | 项目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海事处、应急管理局、金井镇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 满足 | |
| 7 | 项目实施不得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格执行报告书的用海方式,不得影响围头港区前沿的水深地形条件,不得损害围头港区的使用功能,项目施工与运营不得影响围头湾渔业保护和航运、航行安全。项目应按时按规定完成用海手续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等,按规定向国家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已落实。项目实施未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严格执行报告书的用海方式,未影响围头港区前沿的水深地形条件,未损害围头港区的使用功能,项目施工与运营未影响围头湾渔业保护和航运、航行安全。项目已按时按规定完成用海手续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等,已按规定向国家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
| 8 | 应承担本项目的环保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投入资金,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和周边渔业养殖不受影响或破坏。项目应按规定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专人负责本项目各类环境监理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和归档,作为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和环境管理的重要资料施工期间海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监测结果和海洋环保监理报告也应作为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1、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了海洋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环保措施基本落实。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 3、制定生态补偿方案,并进行增殖放流,落实补偿措施。 4、已完成对周边渔业影响专题论证。 | |
| 9 | 强化日常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管线进行摸排,杜绝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工业、生活废水通过排海工程排放;同时,****处理厂尾水出水、调压井等水质、水量运行监测、监控系统,****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后方可纳入排海管线工程排放,严禁事故性废水通过排海管线工程排放。 | 我单位定期收集已纳管排****处理厂、****处理厂2****处理厂例行监测报告及抽查在线监测数据,通水期间出水均达标排放;同时,已按要求在调压井厂界范围内,设置尾水流量计装置、自动采样装置、水质在线监测装置等;定期对调压井水质进行检测;****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标纳入排海管线工程排放。 | |
| 10 | 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委托有环境监测资质的相关单位开展排污口周边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计划落实环境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 已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海洋局****预报台开展排污口周边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对环境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 |
| 11 |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接纳的水总量、类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其他要求仍按原环评批复泉晋环评〔2022〕书3号文执行。 | 项目接纳的水总量、类型,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 1 | 应对该项目建立健全的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且与4****处理厂应急预案做到对接、联动,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应急人员等是否全部到位及是否可行均应纳入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结论,且应是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应急预案需按时修订完善。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我****处理厂签订互助协议,****处理厂应急措施对接、联动。 | |
| 2 |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尾水排放口周边应设立浮标及警示标牌;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处理厂做好对接、联动,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尾水排放口周边已设立浮标及警示标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我****处理厂签订互助协议,****处理厂应急措施对接、联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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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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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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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应制定施工期海洋环境保护具体措施,并****执法队伍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接受海洋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海洋生态补偿要求,落实补偿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2022年环评批复(泉晋环评〔2022〕书3号)及环评报告,尾水排放量18.5万t/d,生态补偿共56.38万元。本阶段验收工况为16万t/d,已开展的增值放流生态补偿经费约57万元,满足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生态补偿措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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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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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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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